0元買車…18歲就背11萬元債

機車行「零元交車」大多搭配高額利率,剛滿十八歲成年的年輕人被吸引辦車貸,若付不出來,很容易信用破產。圖爲新聞示意圖。記者蘇健忠/攝影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爲十八歲,宜蘭十八歲蕭姓男子在車行建議下「○元買機車」,還在念高中三年級卻背上十一萬餘元貸款債務,家長跳腳也無可奈何;律師表示,去年元旦起民法下修成年年齡後,類似事件層出不窮。消保官指出,一旦成年簽訂的契約具完整法律效力,公權力無權介入,高中生必須乖乖還錢。

蕭男十七歲就有意買機車,到車行看車數次,礙於年紀無法購買。今年初成年,車行說服他購入一輛十一萬餘元的機車,蕭父說,車行也知道他尚無經濟能力,卻建議他簽下○元交車方案,全額貸款買車。

蕭父表示,兒子買車,他從未在場,也曾向車行說不同意兒子買,日前他接到自稱融資公司的電話,確認是否爲兒子的聯絡人,才得知此事。他明白車行和融資公司行爲合法,但孩子剛成年經濟能力有限,仍誘導過度消費,已遊走在法律與道德的灰色地帶,若被騙投資欠下百萬或千萬債務,該怎麼處理,他強調「這已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經營機車行數十年的陳老闆說,只要客戶表達有意買車但資金困難,車行就會推薦分期付款,「○元交車」是其中一種,不只針對剛滿十八歲的學生,其餘年齡層也有此需求,以他個人經驗,賣車時不會特別考慮對方年紀。

陳老闆說,部分車行推「○元交車」方案時,會要求提供薪資證明,如果得知客戶是未滿廿歲學生,會要求出具家長同意書,但也只是走個形式,沒有強制力,不過在商言商,若用道德要求業者賣車對象「這不合理」。

新北王姓家長說,自己孩子剛滿十八歲就去買機車,分期三年、每月約須繳三千元,三年總支付金額較車價多出近兩萬元,孩子購車也未告知他,雖然很氣,但既然是孩子自己作主,就讓孩子感受揹債壓力,也是社會教育。

律師李振寧指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爲十八歲後,這類事件愈來愈多;更早享受成年人權利,意味着更早揹負成年人的責任,像「○元交車」這類契約,多搭配高利率,剛成年的人往往連第一期都付不出,若家庭無法支援,信用破產後將後悔莫及。

若涉及百萬、千萬元契約該怎麼辦?李振寧表示,民法七十四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有機會撤銷或減輕給付;不過該法條存在較大解釋空間,實務不容易成功,年輕人做決定需更加謹慎,家長也宜在孩子成年前多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