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次酒駕關不怕 男出獄半年又犯

45歲鄭姓男子(左)騎機車外出時,被執勤的臺南市永康警分局員警攔停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63毫克,經當場逮捕進一步查出他曾有10次酒駕被抓紀錄。(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10次酒駕關不怕?45歲鄭姓男子28日晚上騎機車外出時,被執行勤務的臺南市永康警分局員警攔停後,聞到身上散發濃厚酒氣,酒測值0.63毫克。警方偵訊時,意外發現鄭男居然有高達10次的酒駕紀錄,去年10月纔剛服刑完畢。員警問他爲何一再酒駕?鄭男淡定地說,他也知道酒駕不對,但沒喝酒又覺得怪怪的。

最令人不解的是,在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已經公佈的34批酒駕累犯名單中,鄭男居然「榜上無名」;交通局對此表示,2022年3月31日酒駕累犯公佈姓名及照片的新法施行後,經統計鄭男僅於今年發生1起酒駕事件,其餘都是修法之前發生的,將待此次行政處分確定後,依法公告姓名、照片與違規事實。

永康警分局永康派出所所長莊大成及警員林忠毅28日晚間9點多執勤時,在永康區永大路三段,發現鄭男騎機車行車搖晃,攔停發現對方身上散發出濃厚的酒氣,經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63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現行犯逮捕。

警訊中,鄭男坦承酒駕,還供稱被攔查前剛在住處喝酒,因肚子餓想吃東西,才騎機車出門準備到永大夜市買食物,途中被警方攔檢逮獲。

警方還查出,從2009年至今,鄭男已有高達10次酒駕被抓的紀錄,去年10月纔剛服刑完畢出獄,卻仍積習不改,如今又冒險上路,還好在沒有造成意外之前,就被警方查獲。

據瞭解,鄭男先前因事故導致腳部受傷,目前領取政府的殘障補助,無固定工作,偶爾打零工,妻子已過世,育有4名子女。

根據鄭男的判決資料,直到2016年第6度酒駕時,法官都還因同情他喪偶、身障以及有未成年子女的遭遇,輕判並諭知得易科罰金;但他仍持續酒駕,也讓之後的法官都分別判刑8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