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測1/20至22日舉行 全國逾12萬名考生報名
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於113年1月20日至22日舉行,總計約12萬100多人報名。(本報資料照)
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於113年1月20日至22日舉行,總計約12萬100多人報名。大考中心21日表示,應考資訊查詢系統於12月22日上 9時起開放,考生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113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覽、列印,並將於1月5日公告試場分配表。
大考中心提到,考生查詢應考資訊後,如發現姓名、考區、報名科目等項目,有任一項與原報名資料不同者,務請於應考資訊開放查詢之日起,至12月26日前提出更正。
大考中心說明,集體報名者,由集體報名單位傳真「應考資訊更正表」;個別報名者請以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2-23661365)方式檢具身分證影本、更正項目及聯絡方式至該會,傳真完成後並請致電大考中心(電話 02-23661416 轉 608)確認收件。更正後之應考資訊,考生可於113年1月5日公佈試場分配表當日起,至113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覽確認。
大考中心指出,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申請應考服務,無論申請哪一類項目,皆不寄發審查結果,由考生自行上網查覽。申請一般項目及輔具項目之考生,自 12月22日起,請至大考中心網站113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詢或列印審查結果。
大考中心說,若對於審查結果有疑義之考生,請於113年1月5日前致電大考中心洽詢。申請特殊項目之考生,一律編入特殊試場,自12月22日(五)起可至學測「試務專區」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查詢或列印審查結果。
大考中心提醒,若對於特殊項目審查結果有疑義,可於12月27日前以書面提出複審,申請複審須有新事證或新病況,且與原提供審查資料不同。請考生先將複審申請表傳真至 02-23661365,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該會,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複審」字樣,逾期不予受理。複審結果於113年1月5自行至本會考中心網站 113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查覽或列印,不另行寄發複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