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私立國中小不能調漲雜費 私中盟強烈不滿

113學年私立國中小不能調漲雜費,全國私立中學聯盟表示不滿。(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主辦113學年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費標準協調會,昨日透過視訊會議召集各縣市代表討論,主席、臺南市教育局副局長王昆源擅自裁示不調漲113學年私立中小學雜費,引發全國私立中學聯盟強烈不滿,認爲違反議事規則,力主決議無效,要求重新召開會議討論。

在昨天會議中,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等三縣市政府,建議調升私立國中雜費4%,由目前每學期3萬0113元,調整爲3萬1318元。會中討論該提案時,臺中市教育局代表也附議調漲,但主席王昆源卻認爲此案並非普遍性需求,逕自裁示不予調漲。

據透露,王昆源認爲物價並非每樣都漲,調漲4%雜費會造成家長負擔,且教職員工調漲薪資,不能當作調漲雜費的理由;又說與會人員沒有準備私校的財務報表說明,資料不足,而提案調漲的縣市只有4個,大部分縣市都沒有提案,全國一致調漲4%的理由不存在。

私中盟輪值主席、僑泰高中溫順德校長表示,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免納學費,公校雜費由行政院編列預算全額補助,私校則向學生收取,且私立國中小的雜費,大部分用於人事費用支出。

溫順德指出,今年元月起軍公教調薪4%,私校教職員薪資跟着調整,加上近年物價飛漲,各校早已入不敷出,他也反問王昆源,私校若不調漲雜費,增加的人事費支出從何而來?

私中盟另一位輪值主席、明道中學校長汪大久則指出,根據私立國民中小學免除法令限制及回覆適用實施準則,私校雖得以向地方政府申請調增雜費,但其額度仍有一定限制,也未必都會通過,且加收費用皆用於助學機制及環境設備維修,無助於解決教職員調薪問題。

兩位校長也都認爲,私立中小學調漲4%雜費有其正當性,既然多個縣市政府提案,會議中也有縣市代表附議,主席就得透過民主表決程序,確認議案是否通過,怎能違反議事程序擅自裁決?而與會的國教署科長竟也悶不吭聲,更令他們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