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刀砍殺前妻新歡還把人吊掛門把勒死 醋夫終局判決出爐
醋夫131刀砍殺前妻新歡,還把人吊掛門把勒死。(示意圖,達志影像)
何姓男子去年擅自闖入前妻家,他發現前妻的吳姓男子在前妻家睡覺,他竟持刀砍殺吳男131刀,再把吳男吊掛在浴室門把上勒死他,最高法院依據心理鑑定結果,認爲何男有長期隔離於矯正機關予以教化之必要,駁回上訴,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何男與姚女去年離婚後,他自認是在精神狀況不佳之下遭到設計而離婚,且姚女曾有外遇,並就房產分配、子女監護迭生爭執,去年5月6日他先在通訊軟體LINE與姚女發生爭吵,隨即騎機車前來姚女住處附近,再擅自持用未歸還之鑰匙開啓該住處大門欲找姚理論。
當時姚女與小孩都已出門,僅有同日稍早南下與姚女相聚之吳姓男友在兒童房(分上下舖牀位)睡覺,何男聽見該房間有打鼾聲,認定該人系破壞其婚姻與家庭之第三者,竟至廚房取用流理臺上水果刀1把,見吳男躺臥下舖睡覺而不及防備之際,持刀猛刺吳男。
何男持刀殺害吳男多達131刀,吳不支倒地,他再持健身用吊環連接之尼龍繩綁住吳的頸部,並將吊環勾在廁所握把上,迫使吳坐在門板邊,藉此方式欲勒斃吳,吳男最終因失血過多及頸部遭吊繩懸吊掛於門把致壓迫窒息而死亡。
高雄高分院審酌臺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結果,評估何男具有「高度」矯正及再社會化可能性,但他犯後態度掩飾做作,確有長期隔離於矯正機關予以教化之必要,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何及檢方提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