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直播」邂逅成噩夢 戀上隱婚直播主!8個月被海削199萬元

賴姓直播主隱匿已婚身分,假裝與陳交往,還乘機騙取199萬元,刑事一審依詐欺罪判刑10月,賴上訴二審駁回,全案判決確定。(資料照片)

臺中市陳姓男子於「17直播網路平臺」,認識賴姓直播主,陳不查賴隱瞞人妻身分以結婚爲前提交往,短短8個月期間,給賴生活費、繳交稅款達199萬元,直到陳從友人IG發現賴和其稱已離異的前夫舉辦「寶寶性別揭曉派對」,才驚覺自己受騙;法院刑事依詐欺罪判賴10月徒刑確定,民事部分,賴已先償還70萬元,法院判決應償還餘款129萬元。

陳男2019年因觀看「17直播網路平臺」結識擔任直播主的賴女,賴隱瞞已婚事實,向陳表示已離婚2年,陳也在2021年2月以結婚爲前提和賴交往,還計劃一起存錢購屋;交往期間賴利用陳對她信任、以及對結婚期待,要求陳幫忙付生活費及繳交稅款、信用卡費用、房屋漏水修繕費用、停車費。

短短8個月,陳共匯款13次,每次金額5萬至35萬元不等,合計高達199萬元。但在2021年10月底,陳在友人IG發現賴與其所稱已離婚的前夫共同舉辦「寶寶性別揭曉派對」,才發現賴已婚且已懷第二胎。

臺中地院審理時,賴女否認詐欺,辯稱當時與丈夫感情不好而分居中,她纔會對外宣稱自己已離婚,她當時是真心與陳交往,也坦承陳確實給她199萬元,但錢都是陳主動要給她的。

臺中地方法院認爲,賴隱匿已婚身分,假裝與陳交往,還乘機騙取財物,是利用人性情感弱點,破壞人與人間的信賴,但考量她無前科,且已償還陳男70萬元,依詐欺罪判刑10月,應入獄執行,賴上訴二審駁回,全案判決確定。

另,陳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賴償還199萬元,臺中地院審理後認爲,賴故意不法侵害陳男財產權屬實,但因賴已經償還70萬元,判決賴應再償還陳12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