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ATM領錢 見警突快步離去 果然有詭泰山警活逮車手
泰山分駐所警方在超商內逮捕18歲余姓車手。(警方提供)
林口警分局泰山分駐所巡佐李碩庭、警員潘韋良,前天(8月31日)上午10時許執行巡守勤務,在泰山區楓江路郵局,發現1名余姓男子(18歲)操作ATM長時間領錢,看見員警便快步離開走進旁邊超商。
員警直覺有異便上前盤查,余男無法交代金融卡來源及領錢理由,最後坦承因想賺錢會擔任詐團車手。警方查扣2張金融卡及剛提領的新臺幣22萬元,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
林口警分局表示識詐、懲詐是當前重點工作,警方除加強查緝詐騙集團防制不法外,也提醒民衆務必謹慎提防來路不明的訊息,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此外,亦呼籲青少年們切勿心存僥倖,淪爲他人的犯罪工具,詐欺車手除需負刑事責任外,亦得面臨被害人民事求償,實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