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網購24支玩具槍遭判無期 法庭怒吼: 用我買的槍打死我
大陸男子劉大蔚從小就喜歡玩具手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大陸男子劉大蔚從小就喜歡玩具手槍,還特別喜歡看警匪片,他從小就嚮往電視中拿着手槍飛檐走壁抓壞人的英雄,2014年間他偶然接觸到買仿真槍的方式,一口氣網購了24把,誰知等來的卻是警察和手銬。案經法院審理,劉男遭處無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怒吼「請用我買的槍槍斃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認罪!」
綜合陸媒報導,劉大蔚於1996年出生在四川省達州的一個農村,當時正是國家實施計劃生育期間,導致其父劉行中和母親對他寵愛萬分,並且有求必應。劉大蔚從小就喜歡玩具手槍,還特別喜歡看警匪片,他從小就嚮往電視中拿着手槍飛檐走壁抓壞人的英雄,渴望擁有屬於自己的槍,小小年紀就沉浸在玩具槍的快樂中。
劉行中對孩子的愛好感到很自豪,並且給予了很大的支持,認爲男孩子喜歡當英雄、舞刀弄槍是很正常的事情,之後便給兒子買了各種各樣的槍。劉大蔚也因此早早輟學在家,隨着年齡增長,他心中對槍的熱愛更加強烈,同時也不甘只擁有玩具槍。
2014年,18歲的劉大蔚獨自去深圳打工,有一次偶然接觸到了購買仿真槍的方式,興高采烈地和對方取得聯繫,並且和父親說了這件事;劉行中也非常支持,並表示只管買,錢的事情不用擔心。劉大蔚買到了心心念唸的槍,萬萬沒等來的卻是警察和手銬。正在家中幹農活的劉行中也接到了警察電話,匆匆趕回家接受調查。
法院認爲,劉大蔚私自購買並偷運的仿真槍殺傷效果不亞於真槍,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聽到判決後,劉男簡直不敢置信,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地怒吼「請用我買的槍槍斃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認罪!」劉大蔚的父母也感到非常意外,認爲判決結果對一個18歲的孩子過重。
最後,劉大蔚的父母瞭解到國家法律規定,只要數量超過10支就會被認定爲走私武器罪,夫妻倆感到後悔莫及,痛恨自己沒有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未能及時阻止自己的孩子犯罪。2018年,最高法院和最高檢聯合公佈了關於槍支量刑的批覆,劉大蔚的案件重新審理,將無期徒刑改判爲有期徒刑7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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