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與小女友愛愛 少女閨蜜竟在旁觀看偷拍

19歲男子在網路上結識13歲少女,兩人發生關係,士林地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資料照)

一名19歲男子,2021年年底在網路上結識12歲少女,2022年1月1日在少女家發生性關係,一旁還有2名15歲、13歲、同時也是少女的閨蜜在旁觀看,15歲閨蜜以手機錄影,分享給同學觀看,法院認定男子、少女合意性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另外,男子遭少女的父親提告強制性交部分,案經少年法院審理,認定2名閨蜜並無違反少女意願,強迫兩人發生性關係,但男子爲了脫免刑責,證稱「2名少女比我大隻,我無法反抗」、「他們硬強迫幫我脫」、「我說不要,她們就硬來」,還丟東西要脅要讓少女在學校混不下去等語,男子當庭具結作出僞證,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

判決指出,15歲閨蜜以手機偷拍兩人性交影片,並傳送給同學觀看,少年法庭依妨害秘密罪,裁定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確定。法官考量19歲男子,在網路上結識少女,兩人交往數月,竟爲了滿足一己私慾,與少女發生性交行爲,對於少女身心受有相當之影響,又未與少女以及家屬和解,並未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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