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2千元涉賄選 平原立委候選人主委遭聲押
某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桃園競選服務處洪姓主任委員,涉嫌以1票2000元爲代價,向具有投票權選民尋求支持,桃園地檢署偵辦,認爲涉嫌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爲洪男曾任民代,尚有共犯,另有金流待查,裁定羈押禁見。(賴佑維攝)
某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桃園競選服務處洪姓主任委員,涉嫌以1票2000元爲代價,向具有投票權選民尋求支持,桃園地檢署偵辦,認爲涉嫌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認爲洪男曾任民代,尚有共犯,另有金流待查,裁定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蔡正傑10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龜山警分局、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辦被告洪男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通知被告及證人共23人到案說明,並執行搜索3處。
檢察官訊問後,認爲洪男爲某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桃園競選服務處主任委員,其以1票2000元的代價,向具有平地原住民立委選舉投票權選民,尋求支持某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而約定投票權之行使,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洪男在羈押庭否認犯行,但根據收賄者證述,及洪男手機基地臺位置等證據,足認洪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尚有共犯及證人未到案,洪男手機目前下落不明,洪男曾擔任民意代表,受賄者證述之意志較易受到干擾,另有資金流向尚待調查,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審酌立委選舉爲全國性選舉,投票行賄行爲對於選舉有重大影響,洪男在此案犯罪情節中對共犯及證人具有影響力,爲確保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瞭解,該候選人的志工,也在其他縣市因涉嫌賄選遭偵辦,其中2人聲押、1人交保。
桃檢呼籲,雖相距本次選舉投票日僅剩2日,爲維護選舉之公平、公正,仍毫不鬆懈,持續加強選舉查察工作,對於妨害選舉案件必定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嚴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