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男童遭保母虐死 社家署研議2措施補破網
1歲男童疑遭兒童福利聯盟簽約合格保母虐死,由於家長普遍對這類保母較爲信任,如今發生憾事,衛福部社家署表示,保母由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管理及輔導,將與地方政府研議,是否加強收託2歲以下兒童的訪視密度,或加強布建社會安全網,原則上保母不得拒絕訪視,但這次個案牽涉到其他孩子生病而改期,要以個案論處。
據瞭解,該案因男童父母入監無法照顧,由兒福聯盟、社會局轉介保母,但保母與其妹妹疑似對男童虐待致死,該案爲新北市個案,後由兒盟辦理出養案,兒盟辦理無血緣收出養系中央(衛福部社家署)立案許可,出養前若親屬無法照顧小孩,兒盟會自行委託基金會合作保母短期照顧,委託期間由兒盟定期訪視追蹤個案狀況。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張美美說,保母管理爲地方政府主責,保母採用居家登記證,平常由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負責相關管理與輔導,中央將加強與地方合作,要求落實保母訪視,依規定,目前對初任保母訪視頻率爲30天內訪視、1年至少執行4次。
張美美解釋,「初任」指的是孩子受託時間,因爲保母會在不同時間照顧不同孩子,針對本次的事件,正在向臺北市瞭解發生狀況,並檢視還有哪些地方需要補強,例如提高2歲以下、不會表達自我意見的幼童訪視密度,尤其1歲以下幼兒更是如此,或者是加強布建社會安全網。
兒盟聲明指出,托育後,兒盟社工會定期進行訪視並有紀錄留存,並將相關紀錄同步給監護家屬知悉。尤其當孩子轉換環境時,社工也密切關注可能出現的適應問題,並提供必要的支援和資源。此案於去年9月托育之後,9、10、11月社工都有進行當面訪視;12月時,因保母表示,另一位社區托育的孩子生病,當月社工家訪因而改期,不料12月底傳來令人哀慟的消息。
張美美指出,保母不得拒絕社工訪視,否則會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至於這次事件,則要以個案判斷,有時候孩子確實就是生病了,很擔心會再被感染。
針對本次的事件,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將與地方政府研議,是否加強收託2歲以下兒童的訪視密度。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