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雲南初三女生放學路上慘遭殺害,兇手:怪她長得太漂亮了

2016年11月21日清晨8時許,跟以往的冷清不一樣,這天雲南省鎮雄縣西環路泥嚕溝路段人山人海。人們所圍觀的,是路旁的一片小樹林,此時樹林周圍已經拉起警戒線。四周警燈閃爍,幾十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值守路邊,他們都在等待一個人的到來。9時,一輛警車抵達,一個雙手上銬、戴着頭罩的犯罪嫌疑人下車。

看着他在民警的押解下前往小樹林,圍觀的羣衆炸開了鍋,憤怒指控:“太殘忍了!”“這個畜生!”“不行,把他的頭罩摘下來,我們要看清他的醜惡嘴臉。”還有的,情緒一激動起來,差點做出毆打等過激舉動。人們憤怒是有緣由的,這名犯罪嫌疑人,正是雲南鎮雄“10.16”案的始作俑者,他姦殺了一名15歲的花季少女。

2016年,雲南初三女生放學路上慘遭姦殺,兇手:怪她長得太漂亮了

慘案

慘遭殺害的那個女孩名叫嬌嬌,生於2001年10月16日,老話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生在貧苦農家的嬌嬌格外懂事孝順,從不讓父母操一點心,成績也很優異。可惜的是,這樣好的一個姑娘,生命卻永遠停留在了15歲生日當天。那是2016年10月16日,嬌嬌照常去上課,她就讀初三。晚上還有晚自習,一般來說是十點多下課回家。

家裡人早早給她準備好了一個小的生日蛋糕,也煮好了喜蛋,只待她回來煮碗長壽麪。誰知左等右等,轉眼半小時過去了,就是不見嬌嬌回來。家裡人感覺出事了,連忙出門去找,可一路找到學校也不見嬌嬌。老師表示,當天放學,嬌嬌就回家了。嬌嬌這麼聽話,又知道家裡會給她過生日,絕不可能貪玩不回。何況這麼晚了,能去哪兒?

23時許,嬌嬌家人向鎮雄縣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報案,在民警的協助下繼續搜尋嬌嬌下落。找了一個晚上,纔在西環路泥嚕溝路段旁的一個小樹林,看到了渾身赤裸被吊在樹上的嬌嬌。嬌嬌已經死亡,從身上痕跡不難看出,她生前曾遭受過侵犯。對一個只有15歲的小姑娘下手,太殘忍了,簡直是禽獸不如。警方當即成立了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

真兇

屍檢、現場勘驗、調查走訪。布控抓捕,同時,還發布了獎金爲五萬元的懸賞公告。案發一個月後,專案組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鄧某華,並於鎮雄縣武德鎮一石材廠內將其抓捕歸案。鄧某華,時年47歲,爲一名石匠。手藝嫺熟,收入頗高,已經是當爺爺的人了。但就是這樣一個有女兒有孫女的人,殘忍的殺害了15歲的少女嬌嬌。

歸案後,鄧某華承認了罪行,並如實供述了犯罪過程:“要怪就怪她太漂亮了!”事發當天,鄧某華在縣城幹完活,準備回到租住地休息。他的租住地正好在嬌嬌家不遠,於是乎兩人遇上了,望着活潑可愛的嬌嬌。鄧某華心生歹念,便將嬌嬌脅迫到小樹林實施侵害,嬌嬌自然不肯。一面反抗一面大叫,可當時這附近根本沒人,喊也沒用。

最終,嬌嬌還是慘遭侵害,但鄧某華沒有放過她。嬌嬌見過他,如果報警,他豈不是要坐牢?動手的時候沒有考慮過後果,沒有想過家裡人,動手之後卻想了個遍。爲了不坐牢,爲了隱瞞這樁罪行,鄧某華做了一個錯上加錯的選擇——殘忍的殺害嬌嬌,他以爲夜深人靜無人知曉,只要把嬌嬌的屍體丟在樹林裡。就不會有人發現,即使發現了,也不知道是他。

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從他動手的那一刻,便註定了要爲此付出相應的代價。最終,警方排查一萬多人後,還是查到了鄧某華身上。落網後,鄧某華悔恨不已,面對圍觀人羣的充滿痛恨的目光與譴責痛罵聲。他始終低着頭,不敢看羣衆,更不敢看受害者家屬。

“我真不是人,幹出了這種見不得人的事情,害死了一個年輕的小姑娘,我對不起她和她的父母,對不起自己的親人,今後再也無臉見人了……”死去的人不能活過來,他再怎麼悔恨,也於事無補。既不能挽救嬌嬌年輕的生命,也不能彌補受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

只有他受到應有的懲罰,事情才能就此了結,這起案件的判處結果並未公佈。不過違背被害人意願,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逼迫被害人發生關係。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鄧某華的行爲已構成QJ罪、故意殺人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2016年,雲南初三女生放學路上慘遭姦殺,兇手:怪她長得太漂亮了》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