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臺灣對日投資額 年增4.7倍

觀察臺灣企業對日投資,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爲主要投資產業別,佔該年度對日投資總額約97%,估計爲臺積電等產業鏈。

然而,臺日跨國投資併購因兩地文化與法律制度不同而有其複雜性,赴日投資前宜先了解投資併購日本企業相關之法律議題及程序,以避免因不熟悉日本法律規定導致違反相關法定程序,而影響投資時程甚至遭處罰。

陳彥勳指出,臺灣企業赴日投資時除需考量投資型態及相關公司設立程序外,尚須留意所投資之行業是否屬日本《外匯及外國貿易法》(日本簡稱「外爲法」)所規定需事前申報之指定行業或14項核心業種。

舉例而言,日本近年來爲重振其昔日居半導體產業全球龍頭地位之榮景,於2019年修正之外爲法中,將半導體制造業亦納入「網路安全」相關之指定行業。

換句話說,像2019年聯電併購日本三重富士通半導體(MIFS)、2020年新唐科技收購日本松下電器(Panasonic)旗下的半導體事業部門,以及2021年臺積電與日本索尼(Sony)半導體攜手合作,於日本熊本縣興建新廠等投資併購案例,均須按外爲法規定進行事前申報。

根據外爲法規定,外國人或依外國法令設立之法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即屬之,以下簡稱「外國投資人」),抑或是外國投資人持有表決權或經營權過半數之日本公司(例如臺灣企業於日本設立之子公司)。

只要有符合外爲法的法人所規定直接投資行爲或特定取得行爲(從其他外國投資人取得日本非上市公司股份)者,其投資行業涉及外爲所訂與國家安全、網路安全、公共秩序、公衆安全或其他與日本國情相關之指定行業(目前約155種)或是屬14種核心業種者,必須於交易基準日前6個月內透過日本銀行向日本財務省及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事前申報,且原則上行業主管部門受理申報後經過30日之投資禁止期間(亦有可能被延長至4個月)後方可進行該筆投資交易。

若違反事前申報制度,按該法規定將會面臨3年以有期徒刑或並處100萬日圓以下罰金。此外,完成該投資後45日內亦須向日本銀行作事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