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技術交底】 燈具、吊扇安裝

表C1-3 技術交底記錄

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工程編號

日期

交底內容:

燈具、吊扇安裝

1 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室內、外電氣照明、燈具及吊扇安裝工程。不適用於特殊場所,如礦井,船舶等地的電氣照明燈具及吊扇安裝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要求:

2.1.1 各型燈具:燈具的型號、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規定。燈內配線嚴禁外露,燈具配件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油漆剝落,燈罩破裂,燈箱歪翹等現象。所有燈具應有產品合格證。

2.1.2 燈具導線:照明燈具使用的導線其電壓等級不應低於交流500V,其最小線芯截面應符合表3-37所示的要求。

2.1.3 吊扇:其型號、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扇葉不得有變形現象,有吊杆時應考慮吊杆長短、平直度問題,並有產品合格證。

2.1.4 塑料(木)臺:塑料臺應有足夠的強度,受力後無彎翹變形等現象;木臺應完整,無劈裂。油漆完好無脫落。

線芯最小允許截面 表3-37

2.1.5 吊管:採用鋼管做爲燈具的吊管時,鋼管內徑一般不小於10mm。

2.1.6 吊鉤:花燈的吊鉤其圓鋼直徑不小於吊掛銷釘的直徑,且不得小於6mm;吊扇的掛鉤不應小於懸掛銷釘的直徑,且不得小於10mm。

2.1.7 瓷接頭:應完好無損,所有配件齊全。

2.1.8 支架:必須根據燈具的重量選用相應規格的鍍鋅材料做成支架。

2.1.9 燈卡具(爪子):塑料燈卡具(爪子)不得有裂紋和缺損現象。

2.1.10 其它材料:脹管、木螺絲、螺栓、螺母、墊圈、彈簧、燈頭鐵件、鉛絲、燈架、燈口、日光燈腳、燈泡、燈管、鎮流器、電容器、起輝器、起輝器座、熔斷器、吊盒(法蘭盤)、軟塑料管,自在器、吊鏈、線卡子、燈罩、尼龍絲網、焊錫、焊劑(松香、酒精)、橡膠絕緣帶、粘塑料帶、黑膠布、砂布、抹布、石棉布等。

2.2 主要機具:

2.2.1 紅鉛筆、捲尺、小線、線墜、水平尺、手套、安全帶、扎錐。

2.2.2 手錘、鏨子、鋼鋸、鋸條、壓力案子、扁銼、圓銼、剝線鉗、扁口鉗、尖嘴鉗、絲錐、一字改錐、十字改錐。

2.2.3 活扳手、套絲板、電爐、電烙鐵、錫鍋、錫勺、臺鉗等。

2.2.4 臺鑽、電鑽、電錘、射釘槍、兆歐表、萬用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3 作業條件:

2.3.1 在結構施工中做好預埋工作,混凝土樓板應預埋螺栓,吊頂內應預下吊杆。

2.3.2 盒子口修好,木臺、木板油漆完。

2.3.3 對燈具安裝有影響的模板、腳手架已拆除。

2.3.4 棚、牆面的抹灰工作、室內裝飾漿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結束。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3.2.1 燈具檢查: 3.2 燈具、吊扇檢查:

3.2.1.1 根據燈具的安裝場所檢查燈具是否符合要求:(a)在易燃和易爆場所應採用防爆式燈具;(b)有腐蝕性氣體及特徵潮溼的場所應採用封閉式燈具,燈具的各部件應做好防腐處理;(c)潮溼的廠房內和戶外的燈具應採用有泄水孔的封閉式燈具;(d)多塵的場所應根據粉塵的濃度及性質,採用封閉式或密閉式燈具;(e)灼熱多塵場所(如出鋼、出鐵、軋鋼等場所)應採用投光燈;(f)可缺受機械損傷的廠房內,應採用有保護網的燈具;(g)震動場所(如有鍛錘、空壓機、橋式起重機等),燈具應有防裝措施(如採用吊鏈軟性接);(h)除開敞式外,其它各類燈具的燈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均應採用瓷燈口。

3.2.1.2 燈內配線檢查:(a)燈內配線應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觀定;(b)穿入燈箱的導線在分支連接處不得承受額外應力和磨損,多股軟線的端頭需盤圈,涮錫;(c)燈箱內的導線不應過於靠近熱光源,都應採取隔熱措施。(d)使用螺燈口時,相線必須

壓在燈芯柱上;(e)日光燈接線見圖3-65。

3.2.1.3 特徵燈具檢查:(a)各種標誌燈的指示方向正確無誤;(b)應急燈必須靈敏可靠;(c)事故照明燈具應有特殊標誌;(d)供局部照明的變壓器必須是雙圈的,初次級均應裝有熔斷器;(e)攜帶式局部照明燈具用的導線,宜採用橡套導線,接地或接零線應在同一護套內。

3.2.2 吊扇檢查

3.2.2.1 吊扇的各種零配件是否齊全。

3.2.2.2 扇葉有無變形和受損現象。

3.2.2.3 吊杆上的懸掛銷釘必須裝設防震橡皮墊及防鬆裝置。

3.3 燈具、吊扇組裝:

3.3.1 燈具組裝:

3.3.1.1 組合式吸頂花燈的組裝:

a 首先將燈具的託板放平,如果託板爲多塊拼裝而成,就要將所有的邊框對齊,並用螺絲固定,將其連成一體,然後按照說明書及示意圖把各個燈口裝好。

b 確定出線和走線的位置,將端子板(瓷接頭)用機螺絲固定在託板上。

c 根據已固定好的端子板(瓷接頭)至各燈口的距離掐線,把掐好的導線削出線芯,盤好圈後,進行涮錫。然後壓入各個燈口,理順各燈頭的相線和零線,用線卡子分別固定,並且按供電要求分別壓入端子板。

3.3.1.2 吊頂花燈組裝:

首先將導線從各個燈口穿到燈具本身的接線盒裡。一端盤圈、測錫後壓入各個燈口。理順各個燈頭的相線和零線,另一端涮錫後根據相序分別連接,包紮並甩出電源引入線,最後將電源引入線從吊杆中穿出。

3.3.2 吊扇的組裝要求:

3.3.2.1 嚴禁改變扇葉角度。

3.3.2.2 扇葉的固定螺釘應有防鬆裝置。

3.3.2.3 吊杆之間,吊杆與電機之間,螺紋連接的齧合長度不得小於20mm,並且必須有防鬆裝置。

3.4 燈具、吊扇安裝:

3.4.1 燈具安裝:

3.4.1.1 普通燈具安裝:

a 塑料(木)臺的安裝。將接燈線從塑料(木)臺的出線孔中穿出,將塑料(木)臺緊貼住建築物表面,塑料(木)臺的安裝孔對準燈頭盒螺孔,用機螺絲將塑料(木)臺固定牢固。如果在圓孔樓板上固定塑料(木)臺,應按圖3-66的方法施工。

b 把從塑料(木)臺甩出的導線留出適當維修長度,削出線芯,然後推入燈頭盒內,線芯應高出塑料(木)臺的檯面。用軟線在接燈線芯上纏繞5~7圈後,將燈線芯折回壓緊。用粘塑料帶和黑膠布分層包紮緊密。將包紮好的接頭調順,扣於法蘭盤內,法蘭盤(吊盒、平燈口)應與塑料(木)臺的中心找正,用長度小於20mm的木螺絲固定。

c 自在器吊燈安裝:首先根據燈具的安裝高度及數量,把吊線全部預先掐好,應保證在吊線全部放下後,其燈泡底部距地面高度爲800~1100mm之間。削出線芯,然後盤圈、涮錫、砸扁。根據已掐好的吊線長度斷取軟塑料管,並將塑料管的兩端管頭剪成兩半,其長度爲20mm,然後把吊線穿入塑料管。把自在器穿套在塑料管上。將吊盒蓋和燈口蓋分別套入吊線兩端,挽好保險扣,再將剪成兩半的軟塑料管端頭緊密搭接,加熱粘合,然後將燈線壓在吊盒和燈口螺柱上。如爲螺釘口,找出相線,並作好標記,最後按塑料(木)檯安裝接頭方法將吊線燈安裝好。

3.4.1.2 日光燈安裝:

a 吸項日光燈安裝:根據設計圖確定出日光燈的位置,將日光燈貼緊建築物表面,日光燈的燈箱應完全遮蓋住燈頭盒,對着燈頭盒的位置打好進線孔,將電源線甩入燈箱,在進線孔處應套上塑料管以保護導線。找好燈頭盒螺孔的位置,在燈箱的底板上用電鑽打好孔,用機螺絲擰牢固,在燈箱的另一端應使用脹管螺栓加以固定。如果日光燈是安裝在吊頂上的,應該用自攻螺絲將燈箱固定在龍骨上。燈箱固定好後,將電源線壓入燈箱內的端子板(瓷接頭)上。把燈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燈箱上,並將燈箱調整順直,最後把日光燈管裝好。

b 吊鏈日光燈安裝:根據燈具的安裝高度,將全部吊鏈編好,把吊鏈掛在燈箱掛鉤上,非全在建築物頂棚上安裝好塑料(木)臺,將導線依順序編叉在吊鏈內,並引入燈箱,在燈箱的進線孔處應套上軟塑料管以保護導線,壓入燈箱內的端子板(瓷接頭)內。將燈具導線和燈頭盒中甩出的電源線連接,並用粘塑料帶和黑膠布分層包紮緊密。理順接頭扣於法蘭盤內,法蘭盤(吊盒)的中心應與塑料(木)臺的中心對正,用木螺絲將其擰牢固。將燈具的反光板用機螺絲固定在燈箱上,調整好燈腳,最後將燈管裝好。

3.4.1.3 各型花燈安裝:

a 組合式吸頂花燈安裝:根據預埋的螺栓和燈頭盒的位置,在燈具的託板上用電鑽開好安裝孔和出線孔,安裝時將託板托起,將電源線和從燈具甩出的導線連接幷包扎嚴密。應儘可能的把導線塞入燈頭盒內,然後把託板的安裝孔對準預埋螺栓,使託板四周和頂棚貼緊,用螺母將其擰緊,調整好各個燈口,懸掛好燈具的各種裝飾物,並上好燈管和燈泡。

b 吊式花燈安裝:將燈具托起,並把預埋好的吊杆插入燈具內,把吊掛銷釘插入後要將其尾部掰開成燕尾狀,並且將其壓平。導線接好頭,包紮嚴實,理順後向上推起燈具上部的扣碗,將接頭如於其內,且將扣碗緊貼頂棚,擰緊固定螺絲。調整好各個燈口。上好燈泡,最後再配上燈罩。

3.4.1.4 光帶的安裝:

根據燈具的外型尺寸確定其支架的支撐點,再根據燈具的具體重量經過認真核算,選用支架的型材製做支架,做好後,根據燈具的安裝位置,用預埋件或用脹管螺栓把支架固定牢固。輕型光帶的支架可以直接固定在主龍骨上;大型光帶必須先下好預埋件,將光帶的支架用螺絲固定在預埋件上,固定好支架,將光帶的燈箱用機螺絲固定在支架上,再將電源線引入燈箱與燈具的導線連接幷包紮緊密。調整各個燈口和燈腳,裝上燈泡或燈管,上好燈罩,最後調整燈具的邊框應與頂棚面的裝修直線平行。如果燈具對稱安裝,其縱向中心軸線應在同一直線上,偏斜不應大於5mm 。

3.4.1.5 壁燈的安裝:

先根據燈具的外形選擇合適的木臺(板)或燈具底託把燈具擺放在上面,四周留出的餘量要對稱,然後用電鑽在木板上開好出線孔和安裝孔,在燈具的底板上也開好安裝孔,將燈具的燈頭線從木臺(板)的出線孔中甩出,在牆壁上的燈頭盒內接頭,幷包扎嚴密,將接頭塞入盒內。把木臺或木板對正燈頭盒,貼緊牆面,可用機螺絲將木臺直接固定在盒子耳朵上,如爲木板就應該用脹管固定。調整木臺(板)或燈具底託使其平正不歪斜,再用機螺絲將燈具擰在木臺(板)或燈具底託上,最後配好燈泡,燈個或燈罩。安裝在室外的壁燈,其臺板或燈具底託與牆面之間應加防水膠墊,並應打好泄水孔。

3.4.2 特殊燈具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3.4.2.1 行燈安裝:(a)電壓不得超過36V;(b)燈體及手柄應絕緣良好,堅固耐熱,耐潮溼;(c)燈頭與燈體結合緊固,燈頭應無開關;(d)燈泡外部應有金屬保護網;(e)金屬網、反光罩及懸吊掛鉤,均應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分上。

在特別潮溼場所或導電良好的地面上,或工作地點狹窄,行動不便的場所(如在鍋爐內、金屬容器內工作),行燈電壓不得超過 12V。

3.4.2.2 攜帶式局部照明燈具所用的導線宜採用橡套軟線,接地或接零線應在同一護套線內。

3.4.2.3 手術檯無影燈安裝:(a)固定螺絲的數量,不得少於燈具法蘭盤上的固定孔數,且螺栓直徑應與孔徑配套;(b)在混凝土結構上,預埋螺栓應與主筋相焊接,或將掛鉤末端彎曲與主筋綁紮錨固;(c)固定無影燈底座時,均須採用雙螺母。

3.4.2.4 安裝在重要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應有防止其碎裂後向下濺落的措施(除設計要求外),一般可用透明尼龍絲編織的保護網,網孔的規格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4.2.5 金屬鹵化物燈(鈉鉈銦燈、鏑燈等)安裝:(a)燈具安裝高度直在5m以上,電源線應經接線柱連接,並不得使電源線靠近燈具的表面;(b)燈管必須與觸發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4.2.6 投光燈的底座應固定牢固,按需要的方向將驅軸擰緊固定。

3.4.2.7 事故照明的線路和白熾燈泡容量在100W以上的密封安裝時,均應使用BV-105型的耐溫線。

3.4.2.8 36V及其以上照明變壓器安裝:(a)變壓器應採用雙圈的,不允許採用自耦變壓器。初級與次級應分別在兩盒內接線;(b)電源側應有短路保護,其熔絲的額定電流不應大於變壓器的額定電流;(c)外殼、鐵芯和低壓側的一端或中心點均應接保護地線。

3.4.2.9 手術室工作照明迴路要求:1. 照明配電箱內應裝有專用的總開關及分路開關;2. 室內燈具應分別接在兩條專用的迴路上。

3.4.2.10 公共場所的安全燈應裝有雙燈。

3.4.2.11 固定在移動結構(如活動托架等)上的局部照明燈具的敷線要求:(a)導線的最小截面應符合表;(b)導線應敷於托架的內部;(c)導線不應在托架的活動連接處受到拉力和磨損,應加套塑料套予以保護。

3.4.3 吊扇安裝:

將吊扇托起,並把預埋的吊鉤將吊扇的耳環掛牢。然後接好電源結頭,注意多股軟銅導線盤圈涮錫後進行包紮嚴密,向上推起吊杆上的扣碗,將結頭扣於其內,緊貼建築物表面,擰緊固定螺絲。

3.5 通電試運行:

燈具、吊扇、配電箱(盤)安裝完畢,且各條支路的絕緣電阻搖測合格後,方允許通電試運行。通電後應仔細檢查和巡視,檢查燈具的控制是否靈活、準確;開關與燈具控制順序相對應,吊扇的轉向及調速開關是否正常,如果發現問題必須先斷電,然後查找原因進行修復。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燈具、吊扇的規格、型號及使用場所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的規定。

4.1.2 吊扇和3kg以上的燈具,必須預埋吊鉤或螺栓,預埋件必須牢固可靠。

4.1.3 低於2.4m以下的燈具的金屬外殼部分應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

4.1.4 吊扇的防鬆裝置齊全可靠,扇葉距地不應小於2.5m。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安裝記錄。

4.2 基本項目:

4.2.1 燈具、吊扇的安裝:

燈具、吊扇安裝牢固端正,位置正確,燈具安裝在木臺的中心。器具清潔乾淨,吊杆垂直,吊鏈日光燈的雙鏈平行、平燈口,馬路彎燈、防爆彎管燈固定可靠,排列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2 導線與燈具、吊扇的連接:

導線進入燈具、吊扇處的絕緣保護良好,留有適當餘量。連接牢固緊密,不傷線芯。壓板連接時壓緊無鬆動,螺栓連接時,在同一端子上導線不超過兩根,吊扇的防鬆墊圈等配件齊全。吊鏈燈的引下線整齊美觀。

檢驗方法:觀察、通電檢查。

4.3 允許偏差項目:

器具成排安裝的中心線允許偏差5mm。

檢驗方法:拉線、尺量檢查。

5 成品保護

5.1 燈具、吊扇進入現場後應碼放整齊、穩固。並要注意防潮,搬運時應輕拿輕放,以免碰壞表面的鍍鋅層、油漆及玻璃罩。

5.2 安裝燈具、吊扇時不要碰壞建築物的門窗及牆面。

5.3 燈具、吊扇安裝完畢後不得再次噴漿,以防止器具污染。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成排燈具、吊扇的中心線偏差超出允許範圍。在確定成排燈具、吊扇的位置時,必須拉線,最好拉十字線。

6.2 木臺固定不牢,與建築物表面有縫隙。木臺直徑在150mm及以下時,應用兩條螺絲固定;木臺直徑在150mm以上時,應用三條螺絲成三角形固定。

6.3 法蘭盤、吊盒、平燈口不在塑料(木)臺的中心上。其偏差超過1.5mm。安裝時應先將法蘭盤、吊盒、平燈口的中心對正塑料(木)臺的中心。

6.4 吊鏈日光燈的吊鏈選用不當,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更換:

6.4.1 單管無罩日光燈鏈長不超過1米時,可使用爪子鏈。

6.4.2 帶罩或雙管日光燈以及單管無罩日光燈鏈長超過1米時,應使用鐵吊鏈。

6.5 採用木結構明(暗)裝燈具時,導線接頭和普通塑料導線裸露,應採取防火措施,導線接頭應放在燈頭盒內或器具內,塑料導線應改用護套線進行敷設,或放在阻燃型塑料線槽內進行明配線。

7 質量記錄

7.1 燈具、吊扇、絕緣導線產品出廠合格證。

7.2 燈具、吊扇安裝工程預檢、自檢、互檢記錄。

7.3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竣工圖。

7.4 電氣照明器具及其配電箱(盤)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記錄。

7.5 電氣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技術負責人: 交底人: 接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