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警傷拘逾180人!港警共開6發實彈 警務處長盧偉聰:開槍合理合法

香港示威者實彈擊中左胸受傷。(圖/翻攝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香港1日多區爆發激烈衝突警方直指事件爲「暴動行爲」,其間還發生4宗警方開實彈事件,共開6槍,其中1槍近距離擊中一名18歲男示威者。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深夜在警總會見記者時稱警員雷光火石下被近距離襲擊,感到自己及同袍生命威脅,遂採取開槍的行動,「合理合法、合乎指引。」

據《香港01》報導,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於晚上11時52分在警總大堂見記者,他表示,10月1日是香港其中一個「最暴力、最混亂的日子」,社會元氣大傷。他譴責,今日出來的人不是想表達信念,只想蓄意破壞,主動襲擊警員及市民,令好多人受傷。

他指出,目前共有25名警員受傷,逾180人被捕,涉嫌暴動、非法集會、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他又提及,警方今日共開6發實彈,分別在荃灣旺角黃大仙

盧偉聰迴應「開槍事件」,油麻地及荃灣三個地點分別有大批暴徒襲擊警員,分別以長棍、尖頭硬物汽油彈,毆打及扔向警員,導致部分警員頭破血流;3宗事件中警員都曾警告但無效,感到生命受嚴重威脅,逼於無奈使用佩槍,制止暴力襲擊,做法合法及合理。

▲港警用包夾方式開始抓人。(圖/記者黃彥傑攝)

他隨後指出,中槍的18歲施襲者是左邊膊頭附近位置受傷,送院時清醒,現涉嫌襲警被捕。對此,記者追問爲何警方指示威者中槍位置是左肩,但男生中槍位置明明距離心臟只有3公分?盧偉聰表示,警方沒有給不正確訊息,只是給已知道的訊息。

還有記者問,是否有分區指揮官前線警下命令如果感危險可開真槍的命令?他迴應,自己沒有下過此命令,但是否有個別警員有此番說法,要再瞭解,「但一向使用武力、使用槍械的指引沒有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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