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犯案 他縱火後扮女裝報案

曾姓男子昨天凌晨涉嫌在租處縱火,事後男扮女裝到派出所報案;他去年就曾犯下類似縱火案件。記者曾伯愷/翻攝

據瞭解,廿四歲曾姓男子有多項前科,去年十二月二日他因心情不好,涉嫌在新北市新莊區民本街廿五巷租處縱火泄憤,被捕後移送法辦,當時也是着女裝;事後檢方多次傳喚曾男都未到庭應訊,新北地檢署前天發出拘票拘提。

曾男一個多月前換租新北市新莊區民本街一棟舊公寓四樓租處套房,昨天凌晨二時五十九分左右,他不明原因疑又再度縱火,火燒五分鐘後,曾男打扮成女子模樣外出,徒步走了一小段路後,在民安西路上攔搭一輛機車前往光華派出所。

曾男抵達派出所後向警方報案「我家失火」,警員王廷睿一看認出他就是去年縱火嫌犯,地檢署剛發拘票,當場上銬拘提。

警方同步通知消防局派員到場搶救,約十分鐘後撲滅火勢,在同樓層另間套房內救出一對吳姓情侶檔,其中卅七歲吳姓男子些微嗆傷,卅二歲吳姓女子則一度無生命徵象,緊急送醫急救,吳女尚未脫離險境。

曾男承認縱火,稱因心情不好,用打火機燒窗簾,爲何穿着女裝報案則未多說;警詢後依公共危險、毀損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