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旅宿無照罰30萬 業者哭窮卻擁13筆土地、北部千萬房
恆春2家高CP值旅宿無照營業挨罰30萬,但老闆坐擁高額不動產、股票卻辯沒錢繳,遭執行署屏東分署識破,通知銀行解繳存款付罰單。(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恆春1家以夕照及星空爲賣點的度假休閒農莊,與1間被網友評價高CP值的民宿,分別因無登記證挨罰30萬、27萬6000元,並勒令停業,但時過近2年後,2家業者都沒有繳清罰款,還以無力繳納爲由申請分期繳款,但執行署屏東分署查到2位老闆坐擁高額不動產、股票,除駁回其等申請外,還通知銀行解繳存款付罰單。
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恆春有間度假休閒農莊以夕照、星空爲賣點,營業客房數達22間,卻未領有旅館業登記證;另墾丁某間民宿標榜吃飯購物戲水都方便,還可代爲規畫包套旅遊,被網友評價高CP值,但該業者也無民宿登記證、卻經營14個房間的民宿。
屏東分署表示,案經屏縣府於前年、去年實施聯合稽查發現後,已依發展觀光條例分別裁罰30萬及27萬6000元並勒令歇業,但2名業者至今都沒繳清罰款,當中1名業者還來信表示,因其他業務經營不善欲辦理分期。
但屏東分署受理後發現,2名業者都坐擁高額不動產與多檔上市公司股票,其中1人名下有13筆土地與房屋都無抵押權設定,另1人北部的房子價值數千萬元,在中部也有土地,資產都遠大於所欠罰款。
因此,屏東分署駁回申請,並在2人往來的銀行都回報足額扣押後,另核發執行命令通知銀行解繳義務人存款,讓2名旅宿業者違規罰單迅速徵起執行完畢。
屏東分署強調,無照經營旅館得按次處罰,每次最高罰鍰50萬,無照經營民宿最高則是裁罰30萬,案件一經移送,分署定會貫徹執行,以確保國人旅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