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男上班104天僅休1天…器官衰竭亡 公司拒賠182萬元
▲阿寶最終在醫院搶救不治身亡。(示意圖/CFP)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浙江舟山一法院近日公開一起違反了勞動法的案件。一名30歲的男子阿寶(化名)從事油漆工作,去年在一工地連續工作104天,過程僅休息1天后,因身體不適請假就醫,卻在醫院搶救無效,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阿寶的家人憤而將公司告上法院。
據《廣州日報》報導,阿寶工作合約從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隨後被派往浙江舟山一計劃工地。 2023年5月25日,阿寶因爲身體不舒服,請假到宿舍休息。5月28日,阿寶到工地工作,後因身體不適繼續請假休息,當天因病情嚴重送醫就診,後經搶救無效於6月1日凌晨死亡。
家屬隨即將阿寶生前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該公司對阿寶的死亡賠償擔責。
▲法院審理認爲,該公司違反勞動法。(示意圖/CFP)
法院查明,阿寶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後續發展成膿毒血癥、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此疾病爲急性疾病,若患者免疫力下降或細菌毒力較強均易感染。
法院還查到,2023年2月至2023年5月期間,除4月6日休息外,阿寶在104天的時間裡,均處於正常上班狀態,該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相關規定,才導致阿寶過度勞累,進而可能產生免疫功能受損等,各類身體健康問題。
法院認爲,該公司的違法用工行爲,增加了阿寶感染的風險,確認該公司的違法用工行爲,與阿寶死亡之間,存在一定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法院最終判處,該公司對阿寶死亡造成的損失應承擔20%的侵權賠償責任,即39萬餘元,同時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故合計金額爲40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臺幣182萬元)。該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