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僞造筆錄騙11張搜索票遭訴 瑞芳分局:從嚴究辦

基隆地檢署今(2)日對企圖以造假筆錄騙取院檢發放搜索票的3名瑞芳警分局警員起訴,瑞芳警分局說配合偵審結果絕不寬貸。(資料照)

基隆地檢署今(2)日起偵查終結一起僞造文書案,對企圖以造假筆錄騙取院檢發放搜索票的3名瑞芳警分局警員起訴,但考量三人所爲均爲追緝犯罪,請求基隆地方法院裁處適當之刑。新北市瑞芳警分局表示,收到消息後已召開評議會議,配合結果予以懲處,以正官箴。

檢方指控,張姓、許姓、陳姓警員於2017年至2018間任職瑞芳警分局轄下派出所時,爲求績效,僞造民衆指認筆錄向基隆院檢聲請搜索票共11次,併成功8次,認爲警員本應恪遵法律,卻爲追求績效觸犯法網,影響警紀形象。考量3人目的仍爲追緝犯罪、維持社會治安,事件發生後均調離原職,並在偵查時自白,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以啓自新。

瑞芳警分局則說,分局配合地檢方偵辦時任同仁僞造檢舉筆錄聲請搜索票,分局於提起公訴後已召開評議會議,將配合偵審結果予以懲處,以正官箴。對於員警違法行爲,向來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從嚴究辦,以淨化警察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