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提」下討論新核能技術!卓榮泰: 政府持開放態度

行政院長卓榮泰29日前往立法院專案報告「賴清德政府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並備詢。(姚志平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赴立法院針對能源配比及電價政策專案報告,根據報告內容,卓榮泰指出,有關各界對核能討論,政府維持尊重態度,對於核電使用應配合法規規範、依法行政,如果未來新核能技術在安全、沒有核廢料問題、社會也有充裕共識等3個前提下,政府抱持開放討論的態度。

根據書面報告內容,卓榮泰指出,政府對新核能技術的態度保持開放。政府會關注國際各種新能源發展情勢,包括新核能技術在內,同時也責成經濟部及臺電公司研擬核電部門留才計劃,保持人員以因應未來新核能技術的研發、核廢料等核後端處理及法律變更的可能。

談及未來能源配比目標,卓榮泰表示,能源配比與年度用電需求相關,隨各年度發電與用電情勢而有所變動,例如2021年因當年度經濟成長高達6.6%,帶動全國用電成長4.4%,造成能源配比大幅變化。

因此,政府定期滾動檢討用電需求,並規劃電源開發方向,目前目標爲2030年「綠電佔比3成,燃煤佔比2成,燃氣佔比5成」,已達成增加再生能源、減少燃煤發電的減碳效果。

卓榮泰口頭報告時也提及,現行電價審議是依「反映成本、節能減碳、照顧民生、穩定物價、使用者付費」等原則,由電價費率審議會定期檢討決定。

卓榮泰指出,審議會審議電價時須評估多重因素,如綜合考量社會經濟狀況、物價穩定情形、民生產業承受程度、臺電公司虧損狀況等因素,審慎評估整體電價調整事宜。

卓榮泰表示,現行電價政策透過外部委員過半的電價審議機制,在兼顧電價合理化及穩定民生物價等前提下進行審議,在調整電價的同時,行政院也持續推出深度節能措施,除可促進節電,更能減輕用戶電費支出,並且有助減碳效益。

針對核電部分,卓榮泰表示,政府須依法行政,所有行政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依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等相關法規中已明確規範核電廠的使用年限,現在剩下核三廠2號機,預計運轉到明年5月。

卓榮泰指出,滿足核安、核廢處理及社會共識,考量臺灣地狹人稠且位處地震帶上,在覈能發電的使用上,必須審慎考量核安及核廢料處理等問題,此外,臺灣民衆對核能發電議題,也應該要有共識才繼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