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位私校學術主管資格不符 樹德科大19位居冠
▲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指出,全臺有420位私校學術主管不符資格。(圖/記者崔至雲攝)
全臺大學將在9月10日陸續開學,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今(31日)對外表示,全臺101所私立大學中,有420位學術主管不符合資格,其中,樹德科技大學有19位,是所有私校中人數最多的。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說,大學法第13條規定,各大學學院院長應由教授選出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資格爲副教授以上教師擔任,但私教工會發現,全臺私校有420位學術主管不符合聘任資格,像是臺北城市科技大學、醒吾科技大學、明道大學及萬能科技大學,聘任助理教授擔任院長;明道大學、臺南應用科技大學及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聘任講師擔任系主任。
尤榮輝說,不符合學術主管資格的學校來看,以樹德科技大學19位最多、明道大學17位居次、其他像是臺北城市科技大學16位、玄奘大學12位、中華科技大學12位、和春技術學院12位、大葉大學11位、臺南應用科技大學11位、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10位、健行科技大學10位和黎明技術學院10位。
尤榮輝提到,在6月14日已針對明道大學狀況,與教育部報告,8月20日也針對輔英科技大違法聘任發文給教育部,私教工會呼籲教育部,應積極處理,導正現象。
私校工會3大訴求:
1、各大學應確實依照大學法第13條聘任學術主管。2、要求各大學應立即撤換不符合資格的學術主管並重新聘任。3、將大學法第13條規定納入大學校務評鑑項目。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說,教育部在覈定各學校的組織規程時,已要求學校須根據組織規程規定,來聘任符合資格的學術主管,學校若沒有依照規定聘請,教育部會已予糾正,並對未來的金費補助有直接影響。
針對私校工會所提出來的資料,420位不符合資格的學術主管,教育部將要求各學校儘速撤換,並且聘任符合資格的主管,未來教育部也會針對學術主管的選聘,加以督導。
▲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在會中提出三點訴求,1、各大學應確實依照大學法第13條聘任學術主管、2、要求各大學應立即撤換不符合資格的學術主管並重新聘任、3、將大學法第13條規定納入大學校務評鑑項目。(圖/記者崔至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