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公斤毒丟海躲查緝 漂到岸邊慘了!!二審9嫌遭加重刑度

屏警偵破屏縣歷年來最大宗走私毒品案,查扣大量三級毒品K他命。(本報資料照)

吳姓男子等人計劃以漁筏走私480公斤K他命從恆春入境,遇海巡人員登船檢,將毒品丟包海面,準備等臨檢結束再尋回,不料遇海象惡劣,毒品漂入滿州鄉鹿寮溪,被警方查獲,全案共10嫌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罪起訴。二審高雄高分院28日宣判,3年6月至10年不等。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姓男子等人與綽號「俊傑」、「小伍」、「小威」、「保羅」等人組成毒品走私集團,吳男轉請劉男、賴男於2021年8月間與潘男謀議運毒事宜。潘男另指派陳男代表,謀議運毒相關細節,後因吳男遭另案緝獲後入監執行,改由「小伍」、「保羅」與「俊傑」輾轉與潘男聯系運毒事宜。

同年9月21日由另名吳、蔡負責海上接運毒品工作,再由潘等5人在岸邊待命負責陸上搬運及交付毒品事宜。由吳駕駛漁筏搭載蔡,於同日12時45分由後壁湖漁港出海至距離海岸35海浬處,向不明貨船接運計總毛重480公斤第三級毒品K他命得手後返航。

同日22時45分至23時20分許,在鵝鑾鼻外海2海浬處遇海巡隊登船執行檢查,吳及蔡兩人遂將漁筏的毒品包裹綁上浮筒,丟棄在海上,打算等海巡隊登檢後再尋回,詎料因當時天侯不佳,無法順利尋獲。警方於同年10月7日12時許,在滿州鄉鹿寮溪海邊查獲遭丟棄370.5 公斤毒品,檢警展開偵辦,破獲該起毒品走私案。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潘男等人涉嫌運毒,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將涉案人判1年10月至4年4月徒刑,其中吳姓男子因居中協調,被認爲參與程度最深,判刑12年,量刑最重。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28日宣判,合議庭認爲,該毒品雖被丟包,但如果成功上岸,恐荼毒臺灣人,涉案9人全數從重改判3年6月至5年10月徒刑,至於量刑最重的吳男,因走私期間入監,未參與後續的討論與聯繫工作,改判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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