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科員涉嫌收賄護航廠商取得使照 北市建管處:全力配合司法偵辦
臺北市建管處幫工程司謝國立等人,涉嫌在2015年間收受業者現金賄賂,在沒有實際審查竣工圖、未重赴建案現場複查下,1天內火速籤準核使用執照;檢調13日搜索建管處等19個地點,預計約談8名涉嫌貪污的公務員與業者到案。對此,臺北市政府建管處表示,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如有涉及不法員工,將依法嚴處。
檢調獲報,現已死亡的黃興泉以靠行方式,向長泰金公司承攬「陽明書院明德會館」建案土建工程,必須在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建案使用執照,否則每延宕1天,要罰10萬多元的違約金。到了當年11月底,黃興泉眼見即將逾期,就透過跑照業者行賄當時的建管處施工科幫工程司謝國立、工程員王德全,謝、王2人隨即在未實際審查竣工圖資料、未重赴建案現場複查下,1天內火速籤準核發使用執照。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偉13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19路,搜索包括臺北市建管處辦公室等地點,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嫌疑人身分,約談涉案的公務員與業者共8人以釐清案情。
針對此事,北市建管處13日晚間迴應,市府對同仁品操一向從嚴要求,並秉持「不枉直、不庇縱、不護短」原則辦理,本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建管處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如有涉及不法之員工,將依法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