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水者趴破船掙扎!船長下令槍殺「血染藍海」 法院判決出爐
▲落水者遭到3船隻包圍,慘被開槍射殺。(圖/翻攝YouTube)
印度洋海上2012年發生殘忍槍殺案,國際刑警組織發現,涉案船隻有一艘爲臺籍漁船,交由臺灣檢警調查。檢警調查後,發現中國大陸籍的汪姓船長涉有重嫌,以殺人罪等罪嫌起訴,而法院判決也出爐,汪姓船長被判共26年有期徒刑。
網路上2014年曾出現一段影片,標題爲「斐濟外海漁船上的斐濟船員遭槍殺」,長度10分鐘的影片紀錄了整起殺人事件,當時有4名男子靠在翻覆的漁船上,還有人舉起雙手投降。
不過4人被3艘船包圍,接着一名中國大陸籍的汪姓船長誤認4人爲海盜,透過廣播下令「開槍」,翻覆漁船上的人全遭槍擊,在海中載浮載沈,鮮血染紅了藍色的海洋。
影片曝光驚動國際刑警組織,立刻對案件展開調查,發現臺籍漁船涉有重嫌,因此交由臺灣檢警調查。臺灣檢警蒐證後,得知下令開火的並非臺籍「春億217號」,而是「屏新101號」漁船,因此發出通緝令,緝捕「屏新101號」漁船的中國大陸籍汪姓船長。
汪姓船長逃亡8年,2020年8月22日從高雄港進入,立刻被移民署、海巡署逮捕,被移送法辦。高雄地院依照「屏新101號」以及「春億217號」漁船的GPS定位紀錄,發現事發時,2艘漁船剛好在該處交會,與槍擊影片的影像吻合。
▼檢調根據GPS紀錄,發現事發時,「屏新101號」與「春億217號」正在事發地點。(圖/翻攝YouTube)
高雄地院說明,影像中還有錄到,有人透過廣播系統,用流利的中文下令「開槍」,接着被害人遭到射殺,加上「屏新101號」的船員皆證實,確實有發生這起案件,因此認定開槍、下令開槍者都在「屏新101號」上。
而「屏新101號」上只有汪姓船長、汪姓船長的叔叔是華人、能以流利的中文交談,且船上只有汪姓船長有權透過廣播下令,加上證人指認,廣播傳出的聲音就是汪姓船長的聲音,因此認定是汪姓船長指示武裝保全開槍的。
高雄地院指出,遇害4人所搭的船爲木船,但由於資料有限,被害人也都已身亡,沒辦法調查4人的身份,也無法認定是否爲海盜,依據證人的證詞,木船上也沒看見武器,且射殺時4人正在海上漂浮、掙扎,更有人舉手投降,汪姓船長並沒有受到非法侵害,因此不成立正當防衛。
高雄地院表示,汪姓船長觸犯4個殺人罪以及未經許可尺有制式自動步槍罪、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罪,由於汪姓船長與船員當時未受到生命、身體安全的威脅,還是下令射殺無自救能力之人,絲毫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價值。
不過,法院說明,汪姓船長長期處於不受任何國家統治、毫無安全保障的環境下工作,需要保持高度警戒,加上案發地時常有海盜出沒,因此主觀認定被害人爲海盜,下令的動機在於確保自身、漁船及船員的安全,與一般殺人者的意識形態不同,並非罪無可赦。
法院審理後,依照4個殺人罪,分別判處汪姓船長13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6年、沒收未扣案的制式自動步槍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