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臺灣演員表演歌仔戲 因持觀光簽證在大馬被捕
四名臺灣人在當地神廟公開表演歌仔戲,因持有觀光簽證而遭當局逮捕。(翻攝中國報)
馬來西亞近日發生一起引人關注的事件,四名臺灣人在當地神廟公開表演歌仔戲,因持有觀光簽證而遭當局逮捕。事件發生於10日,除了2名臺灣男子與2名臺灣女子外,還有2名新加坡女性參與其中。據檳州移民局訊息,這6人被扣押7天后於16日獲釋,未遭到提告或開庭,前提是已繳納相關罰鍰。
根據《中國報》的報導,檳州移民局在12日公開了此次逮捕的詳情,表示這六名外籍人士年齡介於40至60歲之間,因以遊客身份入境卻未向馬來西亞藝術家拍攝和表演申請機構申請,因而被警方當場拘留。
檳州旅遊及創意經濟委員會主席黃漢偉於17日透露,他已聯絡檳州移民局主任瞭解事件進展。黃漢偉指出,六名外籍人士在關押七天後已繳清罰鍰獲釋,但他並未詳細詢問罰鍰金額。至於他們是否已經離境,黃漢偉表示不清楚,但強調他們持有社交存取通行證,仍可在有效期限內繼續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