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人幣賣女兒 父:女兒太多想生兒子

據《錢江晚報》報導,同在廠裡務工的陳某知道這個消息,就積極牽線搭橋。陳某的朋友方某在一戶人家做保姆。主人做生意,家境殷實,但夫妻倆結婚多年一直未育。聽方某說有一對小夫妻願意將女兒「送」人收養,很高興。

韋某一開口要價10萬元(人民幣,下同),理由是妻子懷孕、帶孩子時一直未上班,而且哺育孩子的花銷也不小。後經多次聯繫商量,最終5萬元成交。

去年6月14日晚7時許,兩家人在公園交易,並簽訂了收養協議。本以爲事情就這麼過去了,可誰知警察找上了門,當月17日,四人均被抓獲。

最終,法庭以拐賣兒童罪當庭判決韋某有期徒刑5年、罰金2萬元,判決林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罰金1萬元,判決牽線人方某、陳某各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罰金5千元。

「賣了自己的女兒,居然也有罪?」在法庭上,韋某怎麼也想不明白,又不是把別人家的小孩拐來賣。

法官認爲,韋某夫婦將女兒送養他人,並收取了明顯不屬於「營養費」、「感謝費」的鉅額錢財,已經構成拐賣兒童罪。而方某、陳某則在此次拐賣活動中起了中間介紹作用,沒有獲利,系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