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墜樓案 證人稱「夏沒提同婚、有點急」

臺中市賴姓高中生墜樓案,臺中地院昨再度開庭,涉僞造文書假結婚的夏姓男子(右)在兩名律師陪同下出庭。記者陳宏睿/攝影

臺中地院昨傳喚三名證人,分別是夏男與賴生去年五月四日辦理結婚當日,夏在戶政所內臨時找來簽名的賴姓證婚人,及與賴男同行、同日辦理結婚登記的一對新人(李男與許女),三人是朋友。

法官也勘驗夏男在戶政所辦登記時兩段監視器畫面,長度約卅五分鐘,夏僅針對部分勘驗筆錄記載細節,認需紀錄「狀似交談」,其餘無意見。

賴姓證婚人說,與李男是大學同學,當日陪李男、許女到戶政所辦結婚登記,在戶政所內遇到夏男及死者,夏詢問能否擔任結婚證人,他回覆「可請戶政人員協助」,夏迴應「若找裡面員工籤,他們會籤不完」。

賴男說,因李與許女要結婚,認爲自己較適合所以答應,夏未提到是結婚書約上是何人、沒提同婚,也沒說是要跟在夏背後的死者結婚。

他根據書約上姓名、字跡,判斷是同婚,後來看到夏與死者到櫃檯登記時確認,「簽完書約時有跟夏說恭喜,但夏無反應」。

李男證稱,夏當時流很多汗、「有點急迫」,要求當結婚證人時,沒提到是與誰結婚、是否同婚,是同行賴男簽完名後才告知似爲同婚;許女證述過程,與丈夫所述大致相同,但細節「記不太清楚」。

檢、辯方昨天向法官聲請傳喚死者學校導師、輔導老師,及當時辦理結婚的戶政所人員等三人,以釐清夏與死者是否有結婚真意,法官同意,諭知本月十八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