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翁闖紅燈被開單罵「神經病」 警「大外割」害他骨折遭判刑

淡水員警大外割造成民衆骨折,士林地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水碓派出所吳姓員警,去年4月13日發現年逾60歲的高男違規穿越馬路,本來要開單舉發,不料高男竟以言語辱罵,吳員竟以「大外割」予以壓制,造成高男骨折,士林地院法官認爲吳員逾越必要程度,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傷害罪,判處吳員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給付高男3萬元。

吳員案發當天下午3時許,在淡水中山北路一段與大信街24巷口執勤,見高闖紅燈,遂要求高男出示身分證,但高不予理會,辱罵「不要玩這個啦,你神境病喔」,並以手阻擋吳員以無線電通報其他員警支援,吳員使出大外割壓制,吳辯稱,已是最小侵害手段。

高男跌倒在地,無法自行移動,並稱已經骨折,在場等候救護車送醫,事後他辯稱踏上行人穿越道是綠燈,過了一半後才變成紅燈,但法院調閱監視器,確定高闖紅燈,而高男送醫後,診斷左側脛骨、腓股骨骨折以及頭皮擦傷。

判決指出,高男在外貌呈現相當歲數,一般常情,若是摔倒在地上,有導致骨折的風險,高男雖有闖紅燈的行爲,但行爲僅屬於交通違規,難認無從以其他方法查證其身分,可以等候支援警力到場,並無直接以強制力爲執法的必要,員警執法逾越必要手段。另外,高男侮辱公務員,判處高男拘役10日,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