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後”女廳官張遠鬆被逮捕

不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還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以權謀私,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11月2日,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湖南省懷化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遠鬆被“雙開”,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1月15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張遠鬆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遠鬆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張遠鬆被“雙開” 資料圖

21歲參加工作

當過老師、縣委書記

公開簡歷顯示,1971年6月出生的張遠鬆是湖南省沅陵縣人,1992年參加工作後曾在懷化交通職業技術學校任教,1994年9月開始擔任懷化市科技研究所辦公室幹部,走上仕途。

2000年12月起,張遠鬆開始擔任懷化市鶴城區鴨咀巖鎮黨委書記。2001年9月起,張遠鬆先後在懷化市鶴城區物價局、新晃縣等處任職。2009年3月起,又先後任懷化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等職。2011年12月起,任靖州縣委副書記(正處級)、縣人民政府代理縣長,此後轉爲縣長。

2015年12月起,張遠鬆開始擔任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委委員、常委、書記,2021年7月起,任懷化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當年9月起,任湖南省懷化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直至被查。

2024年5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通報,張遠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懷化日報消息,4月26日上午,懷化市“掃黃打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張遠鬆以懷化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組長出席並講話。這也是公開報道中,張遠鬆最後一次亮相。

張遠鬆1994年走上仕途 資料圖

不信馬列信“風水”

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2024年11月2日消息,張遠鬆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顯示,張遠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風水”,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遠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遠鬆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懷化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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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被提拔、丈夫工作調動後 女廳官送了69.5萬表感謝

圖爲庭審現場

“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衆號消息,11月15日,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委辦公廳原副主任陳麗萍受賄、行賄一案,對被告人陳麗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對陳麗萍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陳麗萍利用擔任原銅仁市市中辦事處主任,銅仁市物價局黨組書記、局長,銅仁市旅遊發展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貴州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公司經營、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00萬餘元。2018年、2019年,陳麗萍爲其職務提拔和親屬工作調動請求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幫助,之後陳麗萍爲表示感謝送給他人人民幣69.5萬元。

公開簡歷顯示,陳麗萍出生於1966年6月,長期在銅仁市工作,曾任銅仁市旅發委主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市委副秘書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等職。2018年6月,當地發佈幹部任前公示,陳麗萍擬任貴州省委辦公廳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去年10月27日,陳麗萍官宣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陳麗萍被查前一週,2023年10月20日,曾任貴州省委常務副秘書長、廳機關黨委書記的安九熊被查。安九熊、陳麗萍均是“老虎”孫志剛的下屬。2016年8月,時任貴陽市政府秘書長的安九熊出任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當時的貴州省省長就是孫志剛。2017年7月孫志剛出任貴州省委書記後,安九熊於同年9月轉崗貴州省委副秘書長,後出任貴州省委常務副秘書長。陳麗萍擔任貴州省委辦公廳副主任期間,當時的貴州省委書記也是孫志剛。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24日消息,陳麗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圖爲陳麗萍資料圖,其被指爲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雙開通報稱,經查,陳麗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政治攀附,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毫無組織原則,棄守廉潔底線,違規違紀謀取職務利益;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爲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陳麗萍的行爲構成受賄罪、行賄罪。陳麗萍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爲謀取職務晉升、調整而行賄,均應依法懲處並數罪併罰。鑑於陳麗萍具有積極退贓等情節,對其酌定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