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刀狠殺女友再抄16本心經送法官 審判長退貨:知道在抄什麼嗎?

男子陳昭坤拿菜刀殺死提議分手的劉姓女友,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爲他毫無悔悟之心,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陳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言詞辯論時,呈上16本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給法官,訴求減刑,審判長質問「寫這麼多本在寫什麼?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並將心經退回。

告訴代理人向合議庭表示,家屬從一審就不接受陳抄寫的心經,這根本不是家屬要的道歉方式,合議庭無審酌必要。

陳昭坤與劉姓女子分手,劉女2023年7月12日下午1點多,在顏姓、楊姓女性友人的陪同下,回到同居處拿衣物,顏女、楊女在1樓等候。陳求劉女複合遭拒,用左掐進劉女脖子說「要死大家一起死」,並從廚房流理臺下方取出菜刀,砍殺劉女左後頸砍殺多刀。

劉女當場死亡,基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要求陳在法庭上模擬殺害經過。公訴檢察官指陳只因無法忍受劉女要求分手,竟像屠夫一般猛砍劉女7刀致死,犯後未向死者家人道歉,並未真心悔悟,建請國民法官從重判處無期徒刑。

陳昭坤的律師辯護,陳是因自認被最愛的人拋棄才犯案,比起其他更兇殘的無差別殺人行爲,判陳無期徒刑過重,建請國民法官採中度量刑。

陳自述不愛讀書,23歲退伍後陸續做了許多臨時工工作,其中以柏油工作時間最久,至少做了將近20年。陳2006、2017年都曾提供金融機構帳戶,成爲幫助詐欺取財犯。國民法官考量陳已知道劉女死亡,警方到場後喝令開門,陳未理睬,此期間以換衣服爲由推拖拒不開門,並清洗血跡、將兇器放在廚房水槽滅證,還打電話給兒子,將起因歸究於被害人和朋友,甚至謊稱死者曾當場對他罵三字經,難認有悔悟之心。

國民法官認爲陳昭坤一再稱當場想自殺,但他拒絕警察入門長達10分鐘,若真要求死,沒人能阻止,且他被捕時身上無任何傷勢,根本沒有有自殺。陳未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說遭羈押後有在看守所內抄佛經,被害人家屬認爲這是脫罪的藉口和假象,判他無期徒刑。

高院今開庭時,陳的律師提出三點上訴,第一點是原審鑑定陳是邊緣性人格,難以期待矯正效果,沒有證據;第二是提供帳戶幫助詐欺也沒證據;第三則是主張有自首,並希望高院將案件發回一審。

但審判長表示,若將案件發回一審,高院也不用審了,因此先討論程序事項。審判長說,一審鑑定人經過交互詰問,而陳的前科資料有卷證可佐,陳是否有自首原本就是國民法官可以斟酌的事項,律師的論點逐一被攻破。

看着陳昭坤拿出16本心經,審判長質疑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隻跟着抄?「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有關聯嗎?陳解釋他和劉女以前就常去廟裡打坐。

告訴代理人表示,陳抄寫佛經是爲了博取同情,並非真誠悔悟;陳則說自己不是會說謊的人,希望法官「向青天一樣」。審判長諭知11月19日宣判。

男子陳昭坤與劉姓女子分手後,見劉女返回同居處拿衣物,要求複合未成,阻止劉女離去而起爭執,他拿菜刀砍殺劉女致死。陳犯後在看守所抄寫16本心經,想向高院請求減刑,但審判長退回。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