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死8傷事故,發現16名公職人員問題線索

應急管理部網站12月16日消息,2024年1月20日3時32分許,位於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的常州燊榮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發生較大粉塵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1483萬餘元。

近日,常州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公佈《常州武進常州燊榮金屬科技有限公司“1·20”較大粉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經調查認定,常州武進常州燊榮金屬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塵爆炸事故是一起因相關企業爲逃避監管而惡意隱瞞生產活動,未按生產設備的設計要求作業導致生產現場鋁合金粉塵大量積聚,應急處置失當,加之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不到位,造成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報告指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7人已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1.燊榮公司

(1)陳廷波,作爲燊榮公司廠長,全面負責燊榮公司的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現已批准逮捕。

(2)張志華,作爲燊榮公司副廠長,負責燊榮公司現場管理,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現已批准逮捕。

(3)杜雲飛,作爲蘇州炳榮公司副總經理,負責重慶炳榮精密製造有限公司“華東片區”(燊榮公司、蘇州炳榮公司2家公司)的管理,直接領導陳廷波,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現已批准逮捕。

(4)徐文虎,作爲重慶炳榮精密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負責領導杜雲飛並主導了燊榮公司的廠房設備租賃行爲,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現已批准逮捕。

2.天武金屬公司

(1)周揚武,天武金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天武金屬公司的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現已批准逮捕。

(2)時曉焱,天武金屬公司安全員,負責天武金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現已取保候審。

(3)王浩達,天武金屬公司員工,參與天武金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現已取保候審。

發現16名公職人員問題線索

對於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16名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等線索及相關材料,移交常州武進燊榮金屬科技有限公司“1·20”較大粉塵爆炸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組。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建議

1.燊榮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武進區應急管理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對其給予行政處罰;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對其法定代表人李宗興給予行政處罰。

2.天武金屬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武進區應急管理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其他處理建議

1.責成南夏墅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向武進國家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2.責成武進國家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向武進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3.責成武進區委、區政府,向常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來源:應急管理部、常州市應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