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男童遭父指侵哭叫無用…2天後上健康教育問老師 父判7年2月

臺北市一名8歲男童躺在牀上,被李姓父親翻身摸屁股,父親甚至學狗輕咬他臀部,還將手插進他肛門,男童哭叫「不要用我」,但父親置若罔聞。國小上健康教育課時,男童反應「爸爸會摸我屁股」,這才東窗事發。臺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李7年6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減爲7年2月刑。

男童只要父親在家,就會緊張害怕,他說,「我就已經發瘋了,很想要變成超級賽亞人把他打飛」。當男童感到憤怒時,就會打娃娃、聽音樂來宣泄情緒。

2019年11月11日,李在松山住處房間內退去兒子的衣褲,接着撫摸兒子的身體、臀部並手拉他生殖器,再以手指插入兒子的肛門。

國小導師說,2019年11月13日上健康教育,教導小朋友情緒跟霸凌的種類及防治,有提到性霸凌,並舉例穿泳衣的地方不可以給人摸,男童就舉手並很大聲地說「老師,可是我爸爸會摸我屁股」。下課後與男童會談,男童露出害怕的神情,提到大概是2至3天1次。男童說有告訴家人,但家裡沒人幫他,學校決定通報社會局,當天下午社工便安置男童。

李表示,當天是兒子來找他玩,他只是抱住兒子。男童說,讀幼稚園大班時,父親有時候也會用手指頭插到他肛門裡面去,念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也有這樣的狀況,感覺痛痛的。最後一次,也就是2019年11月11日晚間,李如法炮製,兒子哭叫無用。

母親在警詢時表示,曾看到丈夫摸、捏兒子的屁股,有時類似調皮拉下孩子的褲子去彈生殖器。祖父也說,曾制止「不要這樣玩」。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驗傷,醫師診斷男童肛門有1×1公分的瘀紅。婦幼警察隊報請臺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後起訴李姓父親。

臺北地院認爲李沒給兒子正確的身體自主、性自主觀念,對兒子強制性交讓孩子身心受創,且創傷難以平復,判他7年6月徒刑。

案經上訴,高院今撤銷一審科刑部分,改判7年2月徒刑,刑度較一審略減。

8歲男童在學校上健康教育課時,舉手問老師「爸爸會摸我屁股」,李姓父親加重強制性交犯行才曝光。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