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全國飲料店禁用塑膠杯 環境部:紙杯淋膜應落實回收
今年9月起,全國飲料店都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今年9月起,全國飲料店都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環境部預估每年可減少7億9000萬個塑膠飲料杯,提醒民衆享用手搖可自備飲料杯或使用循環杯,如果使用紙杯,其淋膜後續可再製成塑膠粒,使用後記得資源回收,不要當成一般垃圾。
環境部說明,過度使用塑膠,造成地球環境危機,各國都在施行減塑政策,聯合國全球塑膠公約第5次談判將在11月底於韓國釜山登場,臺灣呼應減塑國際趨勢,推動源頭減量限塑政策,限制飲料店不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是其中一個措施,臺北市率先在2022年12月實施,其餘縣市也陸續推動。
環境部指出,紙杯表面塗上一層聚乙烯或浸臘處理,目的是達到防水及油漬,提高使用便利性,回收後送到專業的廢紙容器處理廠,將紙漿回收再製成其他紙製品外,塑膠膜也可再製成塑膠粒,因此,紙杯使用後應落實分類與資源回收,避免將資源物當垃圾處理。
環境部提醒,忘記帶自備杯可以借用循環杯,爲確保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目前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爲合格,民衆可以安心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