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押了!柯文哲京華城案涉貪 裁定再羈押禁見2個月
民衆黨主席、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穿黃衣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聲請延押,臺北地院法官呂政燁今上午提解柯出庭,柯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不過,柯的隨行秘書許芷瑜已通緝,法官認柯仍有串、滅證可能,裁定再羈押禁見2月。
柯文哲的延押庭自上午9時30分開始到12時結束,2個半小時內檢、辯攻防不斷,檢方認爲柯仍有羈押禁見的必要並釋明,柯的律師團主張沒有要再延押必要。
法院本週二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察官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今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
檢方上月25日對柯文哲聲請延長羈押禁見2月。檢方說,柯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月1日、16日提訊,其中10月1日柯拒絕出庭,柯所涉貪污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依搜索後調查事證,柯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
檢方認爲,案件關係人柯文哲的前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境外,加上有相關證人尚未到案說明,柯雖已卸任臺北市長,仍具一定的實質影響力,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柯文哲延押庭召開之前,由於涉案的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沈慶京等主要被告相繼被裁定延押2月,柯開庭前法界預測延押機率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