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將許志堅涉貪遭判10年 綠委問:朱立倫不用道歉?

▲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長朱立倫愛將許志堅在新北市副市長任內主導多起都更案,昨因涉貪遭判刑10年。民進黨立委羅致政7日質疑,「朱立倫市長究竟是識人不明還是明知包庇?」、「朱立倫不該公開道歉嗎?」

朱立倫的左右手、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於 2015 年因主導多起都市更新涉貪遭押,昨天法院認定其擔任副市長期間犯罪事實明確判刑十年。法院指出,許志堅涉嫌收受寶興開發、樂揚建設公司名錶金條價值共615萬6350元,他也承認胞兄兒子在白手套周麗惠的公司領乾薪、分紅,因此依《貪污罪》判許志堅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5個月,許志堅的兒子及胞兄各判刑4個月,周女則因認罪獲輕判8個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對此,羅致政認爲,「朱立倫市長欠新北巿民一個道歉!」,許志堅在擔任新北市副市長任內涉貪,「朱立倫市長究竟是識人不明還是明知包庇?」

他指出,許志堅的犯行全部都是在擔任朱立倫的副市長期間,受朱信任的愛將涉入如此重大的弊案並且罪證確鑿,「朱市長難道完全沒有責任?朱不該公開道歉嗎?還是要繼續裝無辜、當他的不沾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