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捐案團隊3年沒開會 拖過今年8月恐無法國賠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擔憂,拖過今年8月恐無法國賠。(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2011年臺灣發生愛滋器捐案,導致5名接受移植的病患可能終生得接受愛滋病治療。對此,國民黨立委陳宜民22日在總質詢時指出,5名受贈者至今不知道是否感染愛滋病,但到今年的8月24日就滿5年了,依法無法請求國賠,並爆料此案的醫療團隊已經3年半沒有開會,「心情受到傷害,連國家賠償也不能申請?」
臺大醫院器官移植團隊,2011年時未發現器官捐贈者曾罹患愛滋病,致使5名受贈者承受感染愛滋病的風險,至今已將近5年,當時的臺大醫院外科急救室主任、附設醫院器官移植管理委員會委員兼執行秘書柯文哲被認定有疏失,遭監察院彈劾,但他與妻子陳佩琪痛批制度有問題、政府追殺。曾是高醫大副校長的陳宜民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追問衛福部長蔣丙煌此案進度,得到這些人還在接受治療、目前健康還好、持續預防性投藥中等等答覆。
根據國賠法第8條,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者亦同,陳宜民就認爲,事件發生至今4年半了,到今年的8月24日就滿5年了,5名受贈者至今還是不知道是否得到感染,也有人因此被解除婚約。
「心情受到傷害,連國家賠償也不能申請?」陳宜民還追加爆料,他說此案的醫療團隊上回開會已經是102年5月左右,將近3年沒有開會,只發文提醒受贈者應該要預防性投藥48個月直到去年8月,之後要不要停藥,受贈者須自行承擔後果。
陳宜民質疑,醫療團隊提供給受贈者的資訊不足,他舉「柏林病人」、全世界唯一的愛滋病治癒患者以及體外培養爲例,希望我國可以複製相關經驗,面對事情真相、面對科學真理,讓這5名受贈者有別的機會,試着體外培養,判斷有沒有感染,若有感染,就應該持續吃藥,並由協助國賠且懲處相關失職人員,不要關官官相護;若沒有感染,也應該持續人道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