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政出臺三項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制度
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林業局聯合印發《安徽省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三項制度,進一步加強林業領域財政資金管理。
據悉,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和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是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國土綠化、林業草原支撐保障體系建設,以及國家公園、其他自然保護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生態保護修復補償、生態護林員等方面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林業資源保護修復與改革發展、森林防火與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護地等方面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此次出臺的三項制度重點對各項資金的分配方式、資金申請、預算下達、績效管理、預算執行和監督檢查作了具體規定。
今年以來,省財政已下達中央和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近15億元,森林生態修復補償範圍覆蓋我省2476萬餘畝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支持造林14.3萬畝、森林質量提升12.9萬畝,爲加快建設高顏值高價值高品質高質量綠美江淮提供了有力的財政保障。(記者 謝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