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蕪湖市反饋督察情況

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2024年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方案》,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蕪湖市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組於2024年10月8日向蕪湖市委、市政府反饋督察情況。督察組組長羅建國通報督察報告,蕪湖市委書記寧波作表態發言,蕪湖市委副書記、市長徐志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賈良清,督察組有關人員,蕪湖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開發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爲,蕪湖市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着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和積極成效。

督察指出,蕪湖市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一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部分單位和地方領導幹部沒有主動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轉化爲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重發展、輕保護”思想依然存在。二是長江保護修復存在薄弱環節。長江岸線侵佔問題整治不夠徹底,沿江企業污染防治不夠到位,入河排污口排查把關不嚴,污水入江問題依然存在,禁漁工作仍有不足。三是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大氣污染防治不夠有力,部分工業園區涉氣問題整改不到位,揚塵、粉塵污染問題突出。水污染防治存在不足,雨污管網建設存在短板,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黑臭水體治理、重點水域水產養殖污染監管還不夠到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不到位,工業固廢污染問題突出,建築垃圾管控不到位,畜禽養殖行業監管不力,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管理不到位。四是生態系統保護統籌推進力度不夠。自然保護地管護不嚴,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不力,生產礦山生態破壞問題突出,侵佔土地問題嚴重,湖泊保護與治理存在不足。

督察要求,蕪湖市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徽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牢記囑託,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要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不斷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把統籌推進工業污染、城鄉生活污染防治等綜合治理要求落到實處。要切實抓好督察整改工作,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執法力度,強化底線思維,常態化管控生態環境風險,解決羣衆身邊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蕪湖市委、市政府要根據督察報告,按照《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有關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蕪湖市委、市政府處理。

寧波在表態發言中指出,這次督察是對蕪湖市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精準把脈”和科學指導,蕪湖市一定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抓好整改落實。各級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抓好生態環保督察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要強化責任擔當,全力以赴做好生態環保督察整改“後半篇文章”;要深化成果運用,奮力開創蕪湖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要從嚴從實、不折不扣抓好生態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努力交出一份讓省委省政府放心、讓全市人民滿意的整改答卷。

反饋會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蕪湖市各縣(市、區)、開發區設分會場。

來源:蕪湖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