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浙江男子酒後與情人發生關係猝死,家屬索賠59萬,法院判了

“食色,性也。”享受形形色色的美食,喜歡美麗的容顏,這都是人的天性。人產生慾望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又有句話說:“懂節制,方得長久。”任何事情都得有個度,人也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慾望,一味放縱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損失。甚至是威脅到生命......浙江杭州的小徐顯然就不懂這個道理,明知自己身體不好仍沉迷菸酒色,結果導致了英年早逝。

而隨着他的意外去世,還給女友以及酒店、公司惹來了麻煩——案件:浙江男子酒後與情人發生關係猝死,家屬索賠60萬,法院判了

事情經過

小徐時年24歲,在杭州一家音樂餐廳當前臺經理。2019年6月27日晚,小徐照常在餐廳上班,恰好碰上一名客戶生日宴。顧客就是上帝,推脫不了顧客的盛情邀請,小徐也加入其中喝了不少的酒。等到凌晨2時許散場的時候,他已經有些醉意了,但就算是這樣。小徐也沒忘記赴女友小高的約,前往附近一賓館開房,並與女友發生了關係。沒成想,這一下就出了問題。

凌晨5時55分許,小徐的身體開始有些不舒服,呼吸急促、隨即倒地昏迷了過去。小高連忙給他噴了治療哮喘的噴霧,又給他餵了水、擦了臉,可是小徐還是不見好轉。擔心男友出問題,小高給餐廳負責人以及小徐的室友打了電話,並在賓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撥打了120。可惜已是迴天乏力,小徐送醫後搶救無效,最終宣佈死亡。小徐的父母難以接受,得知後報了警。

但警方進行仔細調查後,排除了他殺,認定小徐的死亡就是自身問題。小徐的身體一直不好,他的母親有哮喘史,他又有飲酒抽菸史。一次在姨奶奶家,小徐就曾飲酒後出現胸悶、氣短、大汗、昏迷等情況,送往醫院急救診斷出支氣管哮喘。按理說,既然患病,那就應該好好保養自己的身體。可是小徐自恃年輕,對病情並不是很在意,抽菸飲酒照舊。是個十足的癮君子,抽菸已有八年,每天二十支。

間斷飲酒,一個星期至少500ML,這使得他的病情越發嚴重。事發前兩個月,他因哮喘住院,治療哮喘藥物更是從未間斷。不僅如此,在抽菸喝酒之外,他在x生活這類激烈運動上也毫無節制。2019年6月24日,與女友前往賓館開房,不過三天再次開房。這樣的頻率對正常人來說當然沒什麼,可他身體不好。這就很有問題了,最終他的身體不堪重負,在勞累等誘發因素作用下因哮喘突發猝死。

父母索賠

既然不是外因導致的死亡,那麼自然沒辦法立案。然而小徐的父母大概是太過悲痛,難以接受,悲痛之餘將錯怪在了小高、餐廳、賓館身上。一氣之下將三方全部告上法院,索賠59.8萬餘元,理由是:賓館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小高和餐廳沒有盡到救助義務。小徐父母認爲,兒子的死是長時間工作、勞累過度造成的,餐廳明知道他患有哮喘。不適合飲酒,不適合勞累,依然同意他勞動。

小高明知道他患有哮喘,不僅不勸阻他飲酒,還在他飲酒之後發生關係。當小徐出現身體不適之後,他們又沒有立即送醫,這才導致了小徐的死亡。所以三方都具有過錯,是他們的過錯行爲導致了小徐的死亡,他們應當爲小徐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總而言之,因爲小徐的死,他的父母恨上了賓館、餐館以及小高。那麼小徐父母的起訴,有法律依據嗎?法院最後又做出了怎樣的判決呢?

法院判決

根據法律規定: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行爲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若有過錯行爲,自然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問題是賓館、餐館、小高在這件事並沒有過錯。首先,小徐前往餐廳工作,是他自主選擇且父母知情的。工種及強度也不屬於法律禁止的場所及強度,其次,病發不是在上班場所、上班時間、員工宿舍。

餐館在得知他突發情況後,積極救助,還幫忙墊付了搶救費用。無論從道德層面,還是從法律層面,都盡到了救助義務。小高與小徐是戀愛關係,開房也是正常情侶行爲,她在男友病發後立即給藥、喂水、擦臉、求助、撥打120。從整個過程來看,她在自身能力範圍內,也是盡到了救助義務的。至於賓館更是扯不上關係,小徐身亡是因爲哮喘,又不是賓館的設施等導致的。

三方都沒有問題,反倒是小徐與父母,存在着很大的問題。前兩個月、半個月住院、服藥,已經說明他的身體很不好了,此時應該做的是好好休息、健康作息。但小徐卻放任自己抽菸、喝酒,父母的監管力度也不夠,同樣存在過錯。小徐作爲一個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應該爲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所以法院兩次審理均駁回了小徐父母的起訴、上訴。賓館、餐館、小高無責,無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