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女稱收1300合法幫客人「攝護腺保養」 法官笑了

夏姓女子今年4月在宜蘭縣一家健康養生館涉嫌幫男客人「做半套」,被警方當場查獲,依違反社會秩序法被裁罰1500元。她不服聲明異議,辯稱她是合法替客人做「攝護腺保養」,只收1300元怎會是性交易。不過因當時男客人裸露下半身,也都坦承交易過程細節,法官不採信她的說詞,駁回此案。

法院裁定指出,警方今年4月11日晚上11時50分許,持搜索票前往宜蘭縣一家健康養生館執行搜索,發現林姓男客人裸露下半身未穿褲子,與夏女一同在2樓包廂內遭查獲。林男供稱,與夏女約定1300元從事俗稱「半套」(打手槍)的性交易。

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夏女和林男各1500元罰鍰,但夏女不服裁罰,辯稱她是從事按摩指油壓合法工作,沒有與客人從事性交易、1300元怎麼有性交易,向法院提起聲明異議。

法官審理髮現,林姓男客人在警詢時曾供稱,一開始他趴着,夏女幫他按摩時伸手撫摸他的下體,之後叫他翻到正面,主動詢問他「要不要幫你打出來」,並塗上潤滑液,他說好,夏女就繼續進行,之後夏女查看包廂內監視器畫面,疑似見到警察入內查緝,就叫他趕快把褲子穿上,沒想到褲子穿到膝蓋時,警方就進來了。

法官認爲,林男自知與人性交易也會被罰,並無設詞誣陷的必要,所述應可採信,若真是合法按摩,養生館何須在包廂內裝設監視器螢幕監看店內活動,在一樓櫃檯或監控機房即可,再者夏女雖辯稱是正規幫客人做攝護腺保養,按摩大腿內側,因爲要按到大腿內側所以需要客人脫掉內褲等語。

然一般生活經驗,單純合法全身按摩,店家會提供或請客人將衣物脫去後,留下內褲、免洗內褲,即便要按摩大腿內側亦無需將內褲脫去,何況攝護腺位於骨盆腔的最底部,連接膀胱、包覆着尿道,鄰近尿道外括約肌,難認按摩大腿內側與攝護腺保養有何關聯。因此認定夏女確爲男客從事半套性服務(俗稱打手槍)。

夏姓女子在宜蘭縣一家健康養生館涉嫌幫男客人「做半套」,依違反社會秩序法被裁罰1500元。她不服聲明異議,辯稱她是合法替客人做「攝護腺保養」。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