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虎鯨不平安公共安全誰把關? 議員質疑主辦單位削減預算影響公安
▲臺南市議員林易瑩、Ingay Tali 穎艾達利接獲舉報,安平虎鯨「亮晶鯨ORCA GO!」夏日嘉年華活動有勞資糾紛及公共安全問題,要求市府清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臺南市議員林易瑩、Ingay Tali 穎艾達利31日,針對安平虎鯨「亮晶鯨ORCA GO!」夏日嘉年華之勞資關係及現場公共安全問題提出質疑,林易瑩表示,近日接獲內部離職員工投訴,主辦方與聘用工讀生髮生勞資糾紛,且爲降低開銷成本,大量削減人力,減少救生員、醫護團隊出勤,導致水上活動場域衍生安全疑慮。
林易瑩拿出投訴者提供之證據表示,該名投訴者於7月11日上工,工作至7月18日離職,期間於16日水中打撈作業時,腳底不慎誤劃暗礁導致受傷,然而公司卻未加以關心,甚至在18日以態度不佳爲由,要求其離職。林易瑩說,當該名投訴者聲明將申請職災時,負責人更當場出言污辱、斥責並作勢打人,非常誇張。後續調閱勞保局資料,該名投訴者之投保時間卻顯示7月17日至21日,與實際工作時間完全不符,因此遭到質疑是活動主辦在事後才急忙投保。林易瑩也提到,該活動中有其他多名工讀生也在未經提前告知與協商的情況下遭到以壓縮成本爲由解僱,此舉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工局應積極介入調查。
在公共安全方面,林易瑩也接到該員工陳情指出,活動開幕後,水上活動場域的救生員人力嚴重不足,開幕幾天全場甚至僅有一人值班,根本不足以負擔偌大的水上場域,負責人也曾要求未持有證照的工讀生充當救生員暫時頂替、更要救生員於值勤時支援額外雜務,絲毫不把水上活動的安全性當一回事,使活動民衆必須自行承擔意外風險。
另外,林易瑩指出,該活動的醫療團隊出勤時間與活動實際舉辦時間根本不符,外聘的醫療團隊被要求下午3時才進駐現場,但依據該活動公告,最早活動在中午便開始舉行,等於有數小時的時間中,現場沒有任何醫療團隊待命,若在此時發生意外,民衆將會求助無門,衍生之後果難以設想。
林易瑩表示,完全無法認同主辦公司將安全視爲無物之行爲,這項活動由臺南市政府及文化局掛名主辦、九井廣告公司擔任主要承辦,市府當然應扮演監督者的角色,審慎查明上述活動舉辦之疑慮,儘快讓真相水落石出,若違反合約,就該拿出魄力,當罰則罰。活動會陸續舉辦到10月,除了被發現的問題應儘速向公司就責並要求改善外,未來的監督工作,市府也更該上緊發條,莫讓意外真的發生於市民。
市議員Ingay Tali 穎艾達利亦表示,依據就業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與細則明定,投保單位都應該在勞工到職到訓當日辦理加保,且加保效力自申報當日0時起生效,這個規定同樣適用在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顯見該案已嚴重侵害勞工權益。此外,場區包含水域環境,主辦單位卻未聘請合格救生員,另外醫護人員的到勤時間也與場區開放時間不符,如果發生緊急事件,如何確保市民與遊客安全?除了主辦單位外,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作爲活動委託單位,必須負起監督責任;同時建議勞工局應儘速與法制處合作,立即檢視各局處各類委外合約內容,確認涉及的勞工與市民權益,爲臺南市工安把關。
有關議員指稱安平虎鯨嘉年華有受僱勞工與資方糾紛事,文化局表示,做爲活動委託單位,文化局將予善盡監督,並將持續與勞工局、消防局等單位密切配合,確保受僱勞工權益及遊客安全。本案除已要求立即廠商改善補正,文化局也將依本案委託契約及所適用之勞動及安全法規之規範辦理管理督導工作;日前廠商已立即進行相關改善,並保證相關情事不再發生。
文化局指出,有關本次受僱工讀生指稱僱主未保勞保、公傷未獲得妥善治療及醫療安全設備不足等爭議,經查證後得知,承商確有部分缺失疏忽之處:廠商雖依法有提供勞保投保,惟加保日期確有延遲之疏漏情事,所幸承商所投保的僱主意外責任險及時有效,員工受傷可辦理出險賠償給付,依法並得請公傷假。此外就本案所衍生之工作時數、解聘爭議,以及現場醫療救護、救生人員設備等問題,文化局及市府相關主管機關已要求廠商全面改善,將全力確保受僱勞工勞動權益和水域遊客安全。
目前廠商回報已改善內容包括:分別專責配置足夠的2名救生員和4名現場協助秩序維護人員、所有工讀生皆已完成勞保加保、薪資依勞動契約議定準時於次月15日撥款、改善工作管理態度要求、於每日下午3至8時人潮尖峰增派駐場救護士待命並調整救護人員與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一致、主動進行海水水質監測檢驗、海邊垃圾完全清除乾淨並投保有海上意外險。
文化局表示,本次安平虎鯨活動系依法公開招標委外辦理,90%以上經費由承辦廠商出資,屬公私協力投資合作模式。暑假活動開始後,文化局每天都安排有巡查人員至現場督導稽覈,一發現相關缺失就立即函請承商改善,承商也積極配合、陸續改善中。後續文化局將依本案契約及相關規定辦理管理督導工作,持續嚴格督導廠商,以確保活動公安,讓員工放心、遊客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