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配備動得很厲害」大貨車遭轎車逼車 車頭這顆雷達燒掉

記者遊宗樺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有一輛大貨車日前行經濱海公路時,與另一輛黑色轎車發生行車糾紛結果轎車竟一路急煞急停多次逼車,乘客甚至還下車持棍棒砸向大貨車,造成車頭部分受損,同時還因爲疑似大貨車屢遭逼車,讓車頭要價45萬元的主動煞車感應雷達燒掉。

▲大貨車遭對方砸車後,留下些許傷痕車主表示,車頭的自動煞車雷達疑似因頻繁作動而燒壞。(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31歲的李姓大貨車駕駛表示,23日清晨5時許開車行經臺二線109.3K處時,遇到一輛轎車超車,當對方完成超車後,轎車駕駛竟以大貨車的閃光燈太刺眼爲由,認爲大貨車在挑釁他,於是轎車車速開始忽快忽慢,還走走停停多次逼車,車上甚至下來4名男子,邊大罵髒話邊持棍棒、利器砸車,猛砸一頓後便上車揚長而去。

李姓駕駛說,大貨車遭到多次逼車後,車頭前方的主動安全裝置疑似因爲作動頻繁,有幾次感覺車輛有明顯的震動,才發現感應自動煞車的雷達燒掉。他指出,根據原廠報價,光這一顆雷達材料費就要高達25萬,與車頭遭對方砸損的傷痕相比,雷達的損失還比較大,但也幸虧當初花420萬元買車時有包含這些主被動安全配備,才避免追撞前車,釀成更大意外。

▲大貨車遭對方砸車後,留下些許傷痕。車主表示,車頭的自動煞車雷達疑似因頻繁作動而燒壞。(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瑞芳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鍾明豐表示,警方網路上看到民衆上傳遭逼車的行車紀錄畫面後,主動聯絡當事人協助報案,將會調閱監視器及行車記錄器畫面追查逼車駕駛的身份,並約談到案說明。

鍾明豐說,瑞芳分局已將臺二線部分路段列爲加強執法區域,今年已開出7件惡意逼車罰單,還針對蛇行、超速開出近百張罰單。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第一項,對於惡意逼車的危險行爲可開罰6000元至2萬4千元,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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