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鬆口氣!託嬰中心、居家保母開放 1人顧4嬰幼兒

7月27日起託嬰中心及居家保母收託適度開放。(資料照/郭吉銓攝)

託嬰中心及居家保母收託開放指引。(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2級,衛福部完成「託嬰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及「居家式托育服務(保母)因應COVID-19防疫作爲建議注意事項」,各縣市政府於符合相關防疫管理指引下,可開放託嬰中心(含托育家園)及居家保母收託,。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指出,託嬰中心工作人員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要達80%以上,如接種未滿14天或未接種者,首次提供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居家快篩試劑)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並配合於疫情警戒第2級(含)以上期間,每週進行1次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驗。

託嬰中心恢復收託後,應訂定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計劃,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送託嬰幼兒每日至少測量體溫2次,訪客或家長接送都要進行實聯製造冊。

託嬰中心應建立分艙分流照顧機制,建議服務降載,並採1名托育人員照顧4名嬰幼兒,以5人1組分層、分室或分區規劃。

孩子餐食要以套餐或分菜才能提供,餐具、水瓶藥用個人專屬,不可混用,用餐前後環境都要清潔消毒。另託嬰中心員工也會用餐,需在通風處飲食,坐下要有梅花座或使用隔板。

託嬰中心也要建立應變機制,發生疑似病例要在24小時內通報,疑似病例先安置在隔離空間,送醫後要進行清消,若發現是確診,要通知社會局、衛生局或1922進行疫調,並停託3天進行清消。

保母方面,簡慧娟表示,畢竟是居家收託,人數較少,保母家的同住成員要配合每日量體溫,嬰兒也要量體溫並進行健康監測,若有居隔、自主健康管理等狀況,保母不得服務或收託。

保母收託還境每日要清潔消毒、保持環境通風,餐具同樣是個人專屬,避免共食。若有疑似病例,一樣要在24小時通報社會局或衛生局、1922等,有確診就得暫時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