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蛋僞標國產 3業者遭起訴
新北衛生局查獲「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將進口蛋與國產蛋混合製成未殺菌液蛋,產地標示臺灣,出貨給團膳業者,已有學生吃下肚,新北地檢署15日起訴福商勝廠長共3人。(新北市衛生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2022年國內爆發蛋荒,農業部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進口來自巴西等國的雞蛋,蛋品加工業者「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獲准購入巴西蛋,加工製成液蛋品販售,但負責人兼廠長張能明、生產部副理張仕彥及品管部副理呂君益3人涉嫌於2023年8月將銷售的「混液蛋」標示產地爲「臺灣」販售給下游廠商,造成有學生吃下肚。新北地檢署15日依僞造文書、商品虛僞標記等罪起訴3人。
國內去年爆發「混液蛋」僞標產地事件時,農業部還搞烏龍,認雞蛋變液蛋屬於「實質轉型」,製造地可標示爲「臺灣」,引發議論。對此,農業部畜牧司副司長李宜謙解釋,因進口液蛋與鮮蛋進出口稅則號列不同,農業部當初認爲兩者號列不同,纔會做此認定,後經衛福部說明,發現農業部與畜產會對於「實質轉型」認知錯誤,已請畜產會針對當時製造地標爲「臺灣」的進口液蛋更改標示,去年底已全部改標完畢,未來亦將請相關業者務必遵照衛福部規定進行標示。
檢方調查,農業部於蛋荒期間,開放中央畜產會向國外採購雞蛋,交由各蛋品加工業者製造液蛋,或向畜產會採購國外進口雞蛋後,自行加工販售給下游業者,藉此穩定市場雞蛋供應及平抑蛋價,加工業者「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獲准購入巴西蛋加工爲液蛋後販售。
檢方發現,衛福部2020年時即公告散裝液蛋應標記原產地,福商勝去年7月接獲農業部窗口通知,替農業部代工製成的液蛋產品,除按照原品牌出售給下游外,同時應依法標記原產地國,並交付新的產地標籤樣本,但負責人張男等人仍將自行銷售的「混液蛋」標示產地爲臺灣售出給下游廠商,獲利52萬餘元。
檢警偵查時,張男3人皆坦承犯行,檢方除起訴3人外,並請求法院沒收或追徵販售的不法獲利52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