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火車「1女戰18男」性愛趴 法官要蔡男登報道歉

臺鐵火車性趴主辦人蔡育林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震驚全臺的臺鐵火車性愛趴案,高等法院11日下午判決臺鐵勝訴主辦者蔡育林仍須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另外,蔡男因涉嫌妨害風化被判刑半年、得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

2012年,蔡育林在「花魁藝色館BBS站」發文揪團,要模擬日本A片「電車癡漢情節舉辦多P淫趴,年僅17歲的少女小雨」(化名)得知訊息後,主動要當女主角活動因此成行。

同年2月19日下午3時許,蔡育林租下臺鐵第521次南下莒光號加掛客廳車廂辦趴,當天共有18名男子、2名女助理、3名男糾察員蔡嫌及小雨共25人成行。除了小雨外,其餘均須繳交800元報名費。這場火車性愛趴,18名男子輪番對小雨猥褻性交,也有人在一旁自慰。

本案民事部分,臺鐵指控蔡違反鐵路法,嚴重影響社會善良風氣,同時侵害臺鐵的形象名譽,提告請求蔡在4報頭版刊登道歉聲明一審臺鐵勝訴,蔡提出上訴,高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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