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單親媽注射毒品害枉死 刺青師判賠431萬多元

彰化縣林姓女刺青師去年爲李姓男子刺青,事後李男爲她注射稀釋海洛因造成昏迷,闖禍後害怕被通緝,聯絡林姓友人到場協助把林女搬上汽車,載到鹿港基督教醫院的路口,李男停車逕自離去,兩天後路人發現車內的林女死亡;林女的媽媽和女兒提告要求賠償,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李男應支付損害賠償金431萬2249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林女駕駛轎車載李男到鹿港鎮某汽車旅館刺青,事後李男爲她注射稀釋海洛因結果當場昏迷,李男有未遵期報到執行假釋殘刑,唯恐因此將遭通緝,電話聯絡林姓友人到汽車旅館房間,合力把林女搬到車輛後座,李男駕車載林男、林女到鹿港鎮,在彰基附近的安定街與安福街口停車,李男和林男逕行離去,留下林女在車內,兩天後上午路人發現車內有人似乎無生命跡象而報警,經解剖認定林女施打海洛因過量致死。

林女的母親和女兒認爲李男沒及時送醫,棄置車上兩天導致林女死亡,林母痛失愛女,林女未婚生育一女,母女相依爲命,林女女兒每每思及她,「食不知味、睡不安寧。」精神上痛苦無比,雙雙要求損害賠償合計673萬5944元。

法院認爲林女的家屬已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60萬元,審酌李男的過失行爲情節,兩造教育程度與經濟狀況,及林女的家屬各承受喪女之痛、驟失至親的精神上傷懷與痛苦,判處李男應賠償431萬2249元,及自民國112年12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彰化縣林女注射稀釋海洛因後昏迷被丟包兩天後死亡,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涉案的李男應賠償林女家屬400萬元。記者簡慧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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