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照顧幹孫子被檢舉 臺中工廠老闆娘遭罰6000元

民衆幫忙照看幹孫子遭罰6000元,市議員吳呈賢(左起)、吳建德、張彥彤點名市府官員沒同理心。(陳淑娥攝)

臺中市議員吳呈賢31日表示,有民衆幫鄰居看顧「幹孫子」,雙方並無委任關係,莫名被開罰6000元,質疑社會局裁罰正當性。社會局指出,被檢舉人未申請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卻收托幼童,每月收取1萬5000元,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吳呈賢指出,他接獲謝姓民衆陳情,指自己與乾兒子比鄰而居,因乾兒子夫妻臨時有工作,偶爾拜託他看顧孩子,竟被社會局認定爲非法托育,以無保母執照爲由開罰6000元,質疑親友之間難道不能臨時幫忙看顧小孩?

吳呈賢進一步表示,謝姓民衆是工廠老闆娘,並非兼職或全職保母,偶爾幫忙看顧「幹孫子」,雙方並無委任關係。至於乾兒子給予以數千至1萬元不等費用,是因要購買尿布、奶粉等嬰幼兒用品,均爲實支實付,並非勞務報酬,質疑社會局裁罰正當性。

「不服可以去申訴!」社會局除要陳情人自行救濟,甚至還說要協助謝姓民衆取得保母執照。市議員吳呈賢、張彥彤、吳建德點名市府官員沒同理心!

社會局表示,接獲民衆檢舉後到場稽查,發現被檢舉人未申請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卻收託1名2歲以下幼童,收託時間爲每日7時30分至17時,已照顧10個月,每月收取1萬5000元,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6000元罰款。

另被檢舉人稱是照顧「幹孫子」,對此,社會局也說明,「幹孫子」非民法親屬關係,不適用親屬照顧,若從事收託工作,須依規向社會局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