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友帶「女性尿液」 男依湮滅證據罪公訴
56歲陳姓男子請女友幫忙帶來2包尿液,協助他和鄭男尿檢時過關,不料反而觸犯湮滅證據罪。(賴佑維攝)
56歲陳姓男子因案遭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逮捕,因擔心尿檢會被發現吸毒,竟請32歲王姓女友事先準備尿好的尿液,以小塑膠袋帶到刑大偵訊室給陳及鄭姓友人,並在尿檢時偷偷調包,遭警方發現後送辦。桃園地檢署偵結,依照湮滅證據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發現,王女接獲通知後,蒐集女性尿液,並裝入2個小塑膠袋,假裝要給陳男麪包的機會,偷偷把2個裝有尿液的塑膠袋給陳男。陳男利用上廁所尿檢,偷偷加進自己的尿液。
陳男辯稱,並沒有把尿液給鄭男,而是擔心鄭誤食,才提醒他。鄭男則供稱,陳對他說,若擔心尿液有問題,就看着辦。檢察官認爲,這句話並不是擔心鄭誤食,而是暗示尿液可以協助通過檢驗,因此陳、鄭的尿液中,都有女性的DNA。將王、陳依照湮滅證據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