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拿的單據有差別 南警製作海報貼心報你知
你知道向警方報案,依據事件類別,拿到的單據有7種之多嗎?臺南市警察局特別製作海報,讓民衆一目瞭然。(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莊曜聰臺南傳真)
你知道向警方報案,依據事件類別,拿到的單據有7種之多嗎?臺南市警察局特別製作海報,讓民衆一目瞭然。(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莊曜聰臺南傳真)
你知道向警方報案,依據事件類別,拿到的單據有7種之多嗎?臺南市警察局特別製作海報,讓民衆一目瞭然。(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莊曜聰臺南傳真)
民衆遇到事情,上派出所、警局向警方報案,各種事項琳朗滿目,近期媒體上吵得沸沸揚揚的「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只是其中一種,其實光是警方開出給民衆收執的各類案件單據就有7種之多,臺南警方特別設計「受理各類案件發給單據一覽表」海報,未來將張貼於分局、派出所等顯眼位置,民衆一目瞭然,也降低引發爭端機會。
南市府警察局指出,民衆報案若是刑事案件,警方會開出「三聯單」,若是撿到東西交給警方,受理後則是會給民衆「拾得物收據」;倘若是交通事故,則是會拿到「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另外若是汽、機車失竊或遺失的狀況,就會拿到俗稱「四聯單」的「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單」。
另外當有家人走失或失蹤時,報案後則會拿到「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萬一發生家暴事件,警方會開立「家庭暴力事件警察機關通報收執聯單暨被害人安全計劃書」給報案人,如果都不是以上的類似案件,也會拿到「受理案件登記表」。
臺南市警察局長詹永茂說,不同的案件類別會有其相對應的開立單據,光是民衆能領到的單據就有7種,但只要拿到其中任何一種,都表示相關案件已經進入警方的處理程序中,而且都有電腦記錄可以查詢,請民衆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