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老闆黎仿軒找來「王牌律師」!他揭劉上銘驚人紀錄:富少刑期減半
爲偵辦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北檢29日再指示信義警分局以被告身分約談負責人黎仿軒(左),隨後移送北檢覆訊,最後以無保請回,繼續限制出境出海,離開地檢前,黎仿軒在律師陪同下,向社會大衆鞠躬道歉。(資料照/趙雙傑攝)
臺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持續延燒,已有兩人死亡、受害人數不斷攀升,檢警連日偵辦,負責人黎仿軒日昨由律師劉上銘陪同赴北檢,劉上銘並在事後指出,黎及他的爸媽都有吃粿條。資深社會記者林裕豐表示,黎請的是「王牌律師」劉上銘,過去有一名遊姓富少開藍寶堅尼跑車在自強隧道行駛,卻撞上工程車造成2死3傷,但劉上銘成功幫富少從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死罪判2年4月,上訴到改以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
檢警偵辦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2死案,臺北地檢署繼依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將負責人黎仿軒、王姓店長、越南籍胡姓代班廚師3人限制出境、出海;29日再以被告身分約談黎仿軒、王姓店長、周姓廚師3人。檢察官訊後,將黎、王2人請回;黎仿軒的律師劉上銘對外表示,黎自己在3月22日時,也是事發後,不但其爸媽有到店裡面用餐,用的也是粿條,沒吃完也是帶回家自己吃。
資深社會記者林裕豐29日在政論節目《關鍵時刻》指出,黎仿軒非常離奇,他28日去北市府時,雙手背在後面像在巡店一樣,對大批媒體理都不理,雙手一攤「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但是在29日找到大律師劉上銘之後態度大轉變,鞠躬道歉懺悔,這是標準SOP。
北市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負責人黎仿軒找的「王牌律師」劉上銘(見圖),曾經爲開跑車撞2死的富少逃過重刑,最終只被輕判1年2月,圖爲2019年,劉上銘陪同遊姓富少出庭後,受訪表示飆車是「屁孩行爲」,但與檢方主張重判2年4月的犯行有落差。(翻攝自中天新聞)
林裕豐指出,黎仿軒在事發後被起底有多起負債,但近日已有律師在旁,且該律師是「王牌律師」劉上銘。林裕豐說,劉上銘過去曾代理爲多起大案,2018年有位富少駕駛開超跑在臺北自強隧道飆車,撞上工程車造成兩死,一審被判2年4月,但劉上銘幫富少上訴後,高院廢除判決,改判遊1年2月,「直接減半!這就是律師專業,且現在富少已經假釋出獄」。
綜合媒體報導,該位富少駕駛租來的藍寶堅尼「小牛」,在臺北自強隧道車速128公里,撞上工程車造成同車女友及1名工人死亡、3人輕重傷。一審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死罪判2年4月。上訴後,高院廢除判決,改用過失致死罪判富少1年2月。
報導指出,當時律師劉上銘陪同富少出庭後受訪表示:「他(富少)進隧道加速是『屁孩』行爲,但與檢察官主張的犯行實在有落差。」最終高院法官雖批評遊在「玩命」,但認定與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死罪要件不符,且考量富少犯後自首且已經和解、賠償死者家屬1700多萬,改以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